吴忠市本级2022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第一批拟返还企业机构名单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吴忠市本级2022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第一批拟返还企业机构名单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8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 (略) 发改委、工信局联合对足额缴纳2022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相关企业(机构)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对企业(机构)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拟确定第一批企业(机构)符合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0953-*, (略)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全民创业服务科进行反馈。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及时进行核查,并为举报人保密。经核查,若举报问题属实,我们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 (略) 本级2022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第一批拟返还企业(机构)名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8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成熟一批、发放一批的原则, (略) 发改委、工信局联合对足额缴纳2022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相关企业(机构)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对企业(机构)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拟确定第一批企业(机构)符合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0953-*, (略)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全民创业服务科进行反馈。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及时进行核查,并为举报人保密。经核查,若举报问题属实,我们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 (略) 本级2022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第一批拟返还企业(机构)名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