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超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江苏超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江苏超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农产品加工园区古高路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计划利用厂区原有空地,扩建原料冷冻冷藏库、综合加工车间(包含产品配送中心、配料车间、机修车间、辅料仓库及配电房等)。同时购置生产、检测、环保等设备约300套,形成年产15000吨中式卤制品的生产能力。目前本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2021)740号)。
公示情况:10月12日至10月18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废水、检验室废水等)、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新建废水处理站(机械格栅+隔油沉淀池+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O+二沉池+除磷沉淀池+排放监测池)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新街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6#、7#);新建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采用“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5#);新增员工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依托现有)排放。
3、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检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油垢、清洗残渣、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4、噪声 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江苏超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农产品加工园区古高路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计划利用厂区原有空地,扩建原料冷冻冷藏库、综合加工车间(包含产品配送中心、配料车间、机修车间、辅料仓库及配电房等)。同时购置生产、检测、环保等设备约300套,形成年产15000吨中式卤制品的生产能力。目前本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2021)740号)。
公示情况:10月12日至10月18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设计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车间废水、检验室废水等)、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新建废水处理站(机械格栅+隔油沉淀池+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O+二沉池+除磷沉淀池+排放监测池)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新街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6#、7#);新建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采用“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5#);新增员工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依托现有)排放。
3、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检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油垢、清洗残渣、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4、噪声 合理规划生产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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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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