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兴市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改造”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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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泰兴市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改造”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兴市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改造”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泰兴虹桥工业园区临港大道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 (略) (略) 成立于2016年11月,地址位于泰兴虹桥工业园区临港大道。企业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废旧金属、废旧电线电缆、废旧塑料、电子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加工、销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金属材料、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略) 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拟投资1.35亿元,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项目购置皮带机、破碎机、搅拌机、收尘器、烘干窑、RTO和RTO+SCR烟气处理装置、仓储废气治理设施、煅烧回转窑及烟气治理、蒸汽余热发电系统和还原剂制备喷吹等设备,技改完成后,自动化程度得到提高,环保设施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排水包括除盐水浓水、锅炉排水、废气处理废水、热解含油废水、生活污水。除盐水浓水、锅炉排水、废气处理废水收集后进入现有废水处理间二,经“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至脱硫系统或冲渣系统,不外排。热解含油废水经“混凝气浮除油+氧化+板框压滤”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现有厂区生化废水站,经“(A-A-O)生化处理+ MBR、RO反渗透组合”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系统,富余部分接入虹桥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新增的热解回转炉窑煅烧废气采用“燃烧室+急冷+干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硫”进行处理,依托现有 120 米高烟囱(FQ-1)排放;新增一个15 米高排气筒(FQ-7),用于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4#)废气(5%氢氧化钠碱洗+活性炭吸附)和富氧熔融焙烧料、无机物料、废旧吨包装物破碎及输送过程粉尘治理的废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热处理仓库有机危废暂存废气(氨、硫化氢、非*烷总烃、恶臭)经负压收集由“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 15 米高排气筒(FQ-4)排放。飞灰预处理破碎工序会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排放。回转窑煅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氯化氢、氟化氢、Hg、Cd、Pb、As、Cr、Ni+Sn+Sb+Cu+Mn+Co、Tl、二噁英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排放浓度限值;破碎工序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旧吨包装物破碎产生粉尘,煅烧废气布袋除尘烟尘,飞灰破碎产生粉尘。废包装物、危废物料布袋除尘等捕集的粉尘返回配料,回转炉窑煅烧废气布袋除尘后烟尘进入飞灰预处理调浆槽;飞灰预处理布袋除尘等捕集的飞灰返回料仓;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送高温熔融炉处置。产生危废均厂区自处理,不委外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泰兴市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改造”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泰兴虹桥工业园区临港大道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 (略) (略) 成立于2016年11月,地址位于泰兴虹桥工业园区临港大道。企业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废旧金属、废旧电线电缆、废旧塑料、电子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加工、销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利用;金属材料、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略) 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拟投资1.35亿元,利用现有土地和厂房,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项目购置皮带机、破碎机、搅拌机、收尘器、烘干窑、RTO和RTO+SCR烟气处理装置、仓储废气治理设施、煅烧回转窑及烟气治理、蒸汽余热发电系统和还原剂制备喷吹等设备,技改完成后,自动化程度得到提高,环保设施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排水包括除盐水浓水、锅炉排水、废气处理废水、热解含油废水、生活污水。除盐水浓水、锅炉排水、废气处理废水收集后进入现有废水处理间二,经“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至脱硫系统或冲渣系统,不外排。热解含油废水经“混凝气浮除油+氧化+板框压滤”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现有厂区生化废水站,经“(A-A-O)生化处理+ MBR、RO反渗透组合”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系统,富余部分接入虹桥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新增的热解回转炉窑煅烧废气采用“燃烧室+急冷+干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硫”进行处理,依托现有 120 米高烟囱(FQ-1)排放;新增一个15 米高排气筒(FQ-7),用于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4#)废气(5%氢氧化钠碱洗+活性炭吸附)和富氧熔融焙烧料、无机物料、废旧吨包装物破碎及输送过程粉尘治理的废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热处理仓库有机危废暂存废气(氨、硫化氢、非*烷总烃、恶臭)经负压收集由“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 15 米高排气筒(FQ-4)排放。飞灰预处理破碎工序会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排放。回转窑煅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氯化氢、氟化氢、Hg、Cd、Pb、As、Cr、Ni+Sn+Sb+Cu+Mn+Co、Tl、二噁英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排放浓度限值;破碎工序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旧吨包装物破碎产生粉尘,煅烧废气布袋除尘烟尘,飞灰破碎产生粉尘。废包装物、危废物料布袋除尘等捕集的粉尘返回配料,回转炉窑煅烧废气布袋除尘后烟尘进入飞灰预处理调浆槽;飞灰预处理布袋除尘等捕集的飞灰返回料仓;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送高温熔融炉处置。产生危废均厂区自处理,不委外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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