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停车场改造工程
隆昌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停车场改造工程
2020年7月28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生产建设单位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对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办理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单位委托四川崇元 (略) 编制完成了《隆昌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停车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现将隆昌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停车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代淋滔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略) 隆祥国有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隆昌县
备注:
2020年7月28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生产建设单位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对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办理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单位委托四川崇元 (略) 编制完成了《隆昌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停车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现将隆昌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停车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代淋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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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略) 隆祥国有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隆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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