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2023年10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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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2023年10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9日我局拟对晋中国 (略) 新建祁县液化调峰储备集散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附件: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晋中国 (略) 新建祁县液化调峰储备集散中心二期项目

(略) 祁县经济开发区

晋中国 (略)

山西 (略)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建设的1座LNG储罐,LNG储存能力为20000m3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作业机械,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洗车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道路洒水抑尘;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得长期堆存和随意倾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办公区依托现有天然气锅炉采暖,不得建设燃煤设施;LNG储罐超压废气排入管廊上的火炬总管,依托现有的火炬系统集中焚烧,通过一根36m高排气筒排放。

3、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BOG压缩机冷却系统及水浴式复热器加热系统密闭循环,不得外排;事故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地坪冲洗及绿化洒水。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同时加强厂区及机械车辆的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做好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6、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罐区、装置区安装气体检测及泄漏报警装置,罐区、装置区周围设置防日晒的固定式冷却水喷雾系统、集液池、事故水池以及可控制开闭的排水设施并定期巡检,同时加强LNG储罐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使生产系统始终处于密闭化状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按规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备案工作,配备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演练,做好区域风险联防联控,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9日我局拟对晋中国 (略) 新建祁县液化调峰储备集散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附件: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晋中国 (略) 新建祁县液化调峰储备集散中心二期项目

(略) 祁县经济开发区

晋中国 (略)

山西 (略)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不新增占地,本项目建设的1座LNG储罐,LNG储存能力为20000m3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规范施工行为,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作业机械,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洗车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道路洒水抑尘;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得长期堆存和随意倾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办公区依托现有天然气锅炉采暖,不得建设燃煤设施;LNG储罐超压废气排入管廊上的火炬总管,依托现有的火炬系统集中焚烧,通过一根36m高排气筒排放。

3、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BOG压缩机冷却系统及水浴式复热器加热系统密闭循环,不得外排;事故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地坪冲洗及绿化洒水。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同时加强厂区及机械车辆的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做好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6、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罐区、装置区安装气体检测及泄漏报警装置,罐区、装置区周围设置防日晒的固定式冷却水喷雾系统、集液池、事故水池以及可控制开闭的排水设施并定期巡检,同时加强LNG储罐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使生产系统始终处于密闭化状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按规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备案工作,配备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演练,做好区域风险联防联控,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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