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宝锋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对讲机150万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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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宝锋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对讲机150万台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生产对讲机150万台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11日13时—10月18日13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生产对讲机150万台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洪濑镇东林村东溪工业区21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生产对讲机150万台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洪濑镇东林村东溪工业区211号

  用地面积:占地面积34000m2,厂房面积8277.97m2

  总投资:总投资210万元

  工作制度:日工作时间8小时,年平均工作300天

  员工人数:聘用职工人数25人,全部住厂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所暂存,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可回收利用企业回收利用,塑料边角料收集后经厂区破碎机破碎后回用生产;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生产对讲机150万台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11日13时—10月18日13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生产对讲机150万台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洪濑镇东林村东溪工业区21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生产对讲机150万台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洪濑镇东林村东溪工业区211号

  用地面积:占地面积34000m2,厂房面积8277.97m2

  总投资:总投资210万元

  工作制度:日工作时间8小时,年平均工作300天

  员工人数:聘用职工人数25人,全部住厂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所暂存,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可回收利用企业回收利用,塑料边角料收集后经厂区破碎机破碎后回用生产;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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