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恒发家具有限公司木质家具实木门、生态门、整体衣柜、电视柜、茶几、妆台、书桌、货架、柜台等生产项目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恒发家具有限公司木质家具实木门、生态门、整体衣柜、电视柜、茶几、妆台、书桌、货架、柜台等生产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木质家具(实木门、生态门、整体衣柜、电视柜、茶几、妆台、书桌、货架、柜台等)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11日13时—10月18日13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木质家具(实木门、生态门、整体衣柜、电视柜、茶几、妆台、书桌、货架、柜台等)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洪濑镇西林村(雪峰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木质家具(实木门、生态门、整体衣柜、电视柜、茶几、妆台、书桌、货架、柜台等)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 (略) 洪濑镇西林村(雪峰经济开发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061m2,建设厂房及配套总建筑面积12501.78m2,建设一栋5F厂房及一栋6F综合楼,其中厂房总建筑面积10268.24m2,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233.54m2。
(6)总投资:1500万元
(7)生产规模:设计年产实木门2000套、生态门1500套、整体衣柜5000平方米、电视柜11000件、茶几15000件、妆台8000件、书桌6000件、货架500件、柜台100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略) 政污水管道已铺设到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处理前外排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生活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溪,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家具制造”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表3、表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规定。
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运营过程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木屑、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打磨粉尘及漆渣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喷漆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木质家具(实木门、生态门、整体衣柜、电视柜、茶几、妆台、书桌、货架、柜台等)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11日13时—10月18日13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木质家具(实木门、生态门、整体衣柜、电视柜、茶几、妆台、书桌、货架、柜台等)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洪濑镇西林村(雪峰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木质家具(实木门、生态门、整体衣柜、电视柜、茶几、妆台、书桌、货架、柜台等)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 (略) 洪濑镇西林村(雪峰经济开发区)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061m2,建设厂房及配套总建筑面积12501.78m2,建设一栋5F厂房及一栋6F综合楼,其中厂房总建筑面积10268.24m2,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233.54m2。
(6)总投资:1500万元
(7)生产规模:设计年产实木门2000套、生态门1500套、整体衣柜5000平方米、电视柜11000件、茶几15000件、妆台8000件、书桌6000件、货架500件、柜台100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略) 政污水管道已铺设到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处理前外排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生活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溪, (略) 东翼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家具制造”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表3、表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规定。
6.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运营过程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
项目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木屑、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打磨粉尘及漆渣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喷漆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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