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利捷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椰奶加工车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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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利捷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椰奶加工车间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20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昌利捷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椰奶加工车间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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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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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利捷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椰奶加工车间项目
文昌 (略) "
(略) 东郊镇上坡村委会地方中村45号
(略)
文昌 (略) (建设单位)拟使用厂内现有的一座单层闲置厂房,建设“椰奶加工车间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00m2,总建筑面积600m2,主要建设内容:原料暂存间、压车间、享煮车间(含罐装区)、消毒车间、产品库、检验室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使用原料为新鲜椰肉(由外部直接供给),通过压榨、烹煮等工字得到主要产品为椰奶(初加工产品,交由下游厂家深加工)。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为椰奶制造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的目录清单,因此本项 (略) 准入产业。
文昌 (略) 厂区地 (略) 东郊镇上坡村委会地段,厂区地块总面积3550m2,本次项目建设使用面积600m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文昌 (略) 申请地块规划情况的复函》(文自然资函)(琼环函[2021]1707号): ①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该厂区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性质为乡村建设用地。 ②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厂区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③根据《 (略) 东郊镇上坡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该厂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1956.57m2工业用地和1593.43m2农村宅基地。同时, (略) 东郊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文昌 (略) 申请纳入工业用地的复函》(见附件),已同意将该3550m2厂区地块纳入村规规划中设置为工业用地。 ④根据征询科工信意见,项目属于农产品初加工类型,符合《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附件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因此,项目建设在该地块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相关用地规划。
“十四五”期间,国家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包括: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指标。故本评价建议设置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NOX0.68t/a。具体指标以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准。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的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建设单位后续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将进一步降低,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预知、可控制、可解决的情况之下,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影响。
发布时间:2023-10-20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昌利捷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椰奶加工车间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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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 (略) "
(略) 东郊镇上坡村委会地方中村45号
(略)
文昌 (略) (建设单位)拟使用厂内现有的一座单层闲置厂房,建设“椰奶加工车间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00m2,总建筑面积600m2,主要建设内容:原料暂存间、压车间、享煮车间(含罐装区)、消毒车间、产品库、检验室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使用原料为新鲜椰肉(由外部直接供给),通过压榨、烹煮等工字得到主要产品为椰奶(初加工产品,交由下游厂家深加工)。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为椰奶制造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的目录清单,因此本项 (略) 准入产业。
文昌 (略) 厂区地 (略) 东郊镇上坡村委会地段,厂区地块总面积3550m2,本次项目建设使用面积600m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文昌 (略) 申请地块规划情况的复函》(文自然资函)(琼环函[2021]1707号): ①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该厂区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性质为乡村建设用地。 ②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厂区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③根据《 (略) 东郊镇上坡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该厂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1956.57m2工业用地和1593.43m2农村宅基地。同时, (略) 东郊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文昌 (略) 申请纳入工业用地的复函》(见附件),已同意将该3550m2厂区地块纳入村规规划中设置为工业用地。 ④根据征询科工信意见,项目属于农产品初加工类型,符合《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附件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因此,项目建设在该地块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相关用地规划。
“十四五”期间,国家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包括: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指标。故本评价建议设置废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量:NOX0.68t/a。具体指标以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准。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的要求实施,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建设单位后续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将进一步降低,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预知、可控制、可解决的情况之下,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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