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3年10月1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3年10月16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索引号: | *MB*L/2023-01831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10-16 | |
公文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额济纳旗 (略) 芦草井东矿区器皿玻璃用脉石英矿破碎筛分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芦草井东矿区 | 额济纳旗汇联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项目新建一座破碎站,建设规模为年处理矿石 15 万吨,服务年限为28.09年。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1.2%。 | 报告表 | 内蒙古博海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及时对施工作业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要求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车辆勤冲洗,对车辆途经路段勤洒水、清扫。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矿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拉运至达来呼布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鄂破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引风机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圆锥破筛分产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色选车间除尘系统,汇同色选车间内收集的粉尘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一定的吸音、隔声、降噪措施。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内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废石全部排弃至排土场。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勘探工程结束后,需对井场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面积为10800m2,首先进行土地清理,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废弃材料,结合地形恢复场地并平整土地,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传真电话 | 0483-* |
索引号: | *MB*L/2023-01831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3-10-16 | |
公文时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额济纳旗 (略) 芦草井东矿区器皿玻璃用脉石英矿破碎筛分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芦草井东矿区 | 额济纳旗汇联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项目新建一座破碎站,建设规模为年处理矿石 15 万吨,服务年限为28.09年。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1.2%。 | 报告表 | 内蒙古博海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及时对施工作业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要求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车辆勤冲洗,对车辆途经路段勤洒水、清扫。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矿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拉运至达来呼布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鄂破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经引风机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圆锥破筛分产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色选车间除尘系统,汇同色选车间内收集的粉尘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一定的吸音、隔声、降噪措施。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内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废石全部排弃至排土场。布袋除尘器收集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勘探工程结束后,需对井场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面积为10800m2,首先进行土地清理,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废弃材料,结合地形恢复场地并平整土地,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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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传真电话 | 0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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