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5-40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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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5-40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我县收到问题编号为55- (略) 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方案制定和问题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5-40:多数建制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计划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县重点乡镇备污水处理收集能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已建成并投入3座污水处理厂:火德红镇1座,处理规模为150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建设单位为鲁甸住建局, (略) 运营。龙头山镇1座,处理规模为250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建设单位为鲁甸县住建局建设, (略) 运营。龙树镇1座,服务龙树镇和水磨镇,处理规模为200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建设单位为龙树镇人民政府, (略) 运营。

已建成并投入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桃源乡1座,处理规模为15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由桃源乡人民政府运营。新街镇1座,处理规模为199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新街人民政府建设,新街人民政府运营。乐红镇1座,处理规模为5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建设,乐红人民政府运营。梭山镇1座,处理规模为10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建设,梭山镇人民政府运营。

整改完成情况:20 (略) 住建厅下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污水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2021年年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三类县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35%以上。20 (略) 住建厅、农业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建村[2022]87号)文件要求的目标为三类县乡(不包括城关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40%以上。

鲁甸县所辖13个乡镇及街道,除文屏街道办事处(城关镇)外,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共3个污水处理厂及4座污水一体化设施,砚池街道办事处接入县城污水处理厂,水磨镇接入龙树污水处理厂,9个乡镇镇区污水有污水设施覆盖,覆盖率为75%。完成整改后于2022年10月27日完成县级自查自验工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进度。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扩大配套管网覆盖面,不断提高全县污水处理厂(站)截污效率,尽快实现雨污分流。

(二)以全面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充分结合全力建设天蓝地绿秀美鲁甸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脱贫攻坚战、 (略) 政府“四个一”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鲁甸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绿水青山颜值更高,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鲁甸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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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县收到问题编号为55- (略) 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方案制定和问题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5-40:多数建制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计划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县重点乡镇备污水处理收集能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已建成并投入3座污水处理厂:火德红镇1座,处理规模为150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建设单位为鲁甸住建局, (略) 运营。龙头山镇1座,处理规模为250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建设单位为鲁甸县住建局建设, (略) 运营。龙树镇1座,服务龙树镇和水磨镇,处理规模为200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建设单位为龙树镇人民政府, (略) 运营。

已建成并投入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桃源乡1座,处理规模为15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由桃源乡人民政府运营。新街镇1座,处理规模为199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新街人民政府建设,新街人民政府运营。乐红镇1座,处理规模为5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建设,乐红人民政府运营。梭山镇1座,处理规模为100m3/日,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建设,梭山镇人民政府运营。

整改完成情况:20 (略) 住建厅下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污水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2021年年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三类县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35%以上。20 (略) 住建厅、农业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建村[2022]87号)文件要求的目标为三类县乡(不包括城关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40%以上。

鲁甸县所辖13个乡镇及街道,除文屏街道办事处(城关镇)外,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设施共3个污水处理厂及4座污水一体化设施,砚池街道办事处接入县城污水处理厂,水磨镇接入龙树污水处理厂,9个乡镇镇区污水有污水设施覆盖,覆盖率为75%。完成整改后于2022年10月27日完成县级自查自验工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进度。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扩大配套管网覆盖面,不断提高全县污水处理厂(站)截污效率,尽快实现雨污分流。

(二)以全面落实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充分结合全力建设天蓝地绿秀美鲁甸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脱贫攻坚战、 (略) 政府“四个一”行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鲁甸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绿水青山颜值更高,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鲁甸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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