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栏江鲁甸段天花板上游清淤采砂项目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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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栏江鲁甸段天花板上游清淤采砂项目审批前公示

牛栏江鲁甸段天花板上游清淤采砂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业主同意,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联系方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871-*,邮箱:*@*26.com

通讯地址:鲁甸县崇文路114号(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邮编:*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牛栏江鲁甸段天花板上游清淤采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代码:2112-*-04-01-*

项目建设地中心地理坐标:经度 103°20′39.946″,纬度 27°1′4.503″ 。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鲁甸县龙头山镇大坝子码头内的河滩地

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总投资:489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占总投资的1.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需建设生产车间区 1 个(1500m2),成品仓库 1 个(1128m2),原料堆场 2 个(1 号堆场面积 3564m2,二号堆场面积 4680m2),办公及生活管理用房 315.2m2(依托现有采砂子项目办公用房),防洪挡墙 260 米(依托现有采砂子项目防洪挡墙)。

二、环评编制单位:联合泰泽 (略)

三、编制主持人:张本芳,信用编号:BH*;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4。

主要编制人员:张本芳,信用编号:BH*;主要编写内容:全本。

四、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施工期

施工扬尘

颗粒物

物料覆盖、洒水降尘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车辆尾气

CHx、NO2、CO等

自然扩散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运营期

破碎、筛分

粉尘

颗粒物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15m高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

颗粒物

封闭厂房+喷淋除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原料堆场无组织粉尘

颗粒物

覆盖措施、定期洒水

成品仓库无组织粉尘

颗粒物

封闭厂房、进出口喷雾降尘

车辆尾气

CHx、NO2、CO

自然扩散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

施工工地

施工废水、洗手废水

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不外排

运营期

初期雨水

SS

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不外排

办公生活

污水

COD、BOD5、氨氮等

化粪池+污水收集池+耕地施肥

不外排

声环境

施工期

施工设备

夜间不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禁止鸣笛

昼间≤60 dB(A),夜间不施工

运营期

生产设备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距离衰减

昼间≤60 dB(A),夜间不生产

固体废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

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

100%处置

建筑垃圾

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

运营期

除尘器收尘灰

作产品外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100%处置

车间沉降积灰

作产品外售

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

收集后作产品外售

废机油

危废暂存间+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00%处置

生活垃圾

分类回收,不可利用部分自行运送附近环卫收集点

100%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防渗区:1、生产废水沉砂池 混凝土防渗处理;2化粪池 混凝土防渗结构或达到同等防渗要求;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年一次修订),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项目运营期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颗粒物达标排放,加强厂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及产品仓库的洒水降尘,尽可能减少颗粒物的排放量。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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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栏江鲁甸段天花板上游清淤采砂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业主同意,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联系方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871-*,邮箱:*@*26.com

通讯地址:鲁甸县崇文路114号(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邮编:*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牛栏江鲁甸段天花板上游清淤采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代码:2112-*-04-01-*

项目建设地中心地理坐标:经度 103°20′39.946″,纬度 27°1′4.503″ 。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鲁甸县龙头山镇大坝子码头内的河滩地

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总投资:489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万元,占总投资的1.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需建设生产车间区 1 个(1500m2),成品仓库 1 个(1128m2),原料堆场 2 个(1 号堆场面积 3564m2,二号堆场面积 4680m2),办公及生活管理用房 315.2m2(依托现有采砂子项目办公用房),防洪挡墙 260 米(依托现有采砂子项目防洪挡墙)。

二、环评编制单位:联合泰泽 (略)

三、编制主持人:张本芳,信用编号:BH*;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4。

主要编制人员:张本芳,信用编号:BH*;主要编写内容:全本。

四、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施工期

施工扬尘

颗粒物

物料覆盖、洒水降尘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车辆尾气

CHx、NO2、CO等

自然扩散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运营期

破碎、筛分

粉尘

颗粒物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15m高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

颗粒物

封闭厂房+喷淋除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原料堆场无组织粉尘

颗粒物

覆盖措施、定期洒水

成品仓库无组织粉尘

颗粒物

封闭厂房、进出口喷雾降尘

车辆尾气

CHx、NO2、CO

自然扩散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

施工工地

施工废水、洗手废水

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不外排

运营期

初期雨水

SS

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不外排

办公生活

污水

COD、BOD5、氨氮等

化粪池+污水收集池+耕地施肥

不外排

声环境

施工期

施工设备

夜间不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禁止鸣笛

昼间≤60 dB(A),夜间不施工

运营期

生产设备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距离衰减

昼间≤60 dB(A),夜间不生产

固体废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

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

100%处置

建筑垃圾

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

运营期

除尘器收尘灰

作产品外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要求(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100%处置

车间沉降积灰

作产品外售

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

收集后作产品外售

废机油

危废暂存间+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00%处置

生活垃圾

分类回收,不可利用部分自行运送附近环卫收集点

100%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防渗区:1、生产废水沉砂池 混凝土防渗处理;2化粪池 混凝土防渗结构或达到同等防渗要求;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年一次修订),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演练。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项目运营期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颗粒物达标排放,加强厂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及产品仓库的洒水降尘,尽可能减少颗粒物的排放量。

(略) 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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