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A、07-B图则调整的批前公示
关于东莞市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A、07-B图则调整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3年9月,我镇 (略) 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A、07-B图则调整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A、07-B图则,调整范围东至福海路,西至广深沿江高速,南至林地,北至建安路,面积约42.4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主要涉及用地调整、开发强度调整、公共设施调整、道路调整、指标表优化、实施控制要点调整和其他技术修正等内容。
(一)用地调整
1.用地性质调整:落实近规和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居住、公服等功能,延续原控规功能定位,根据开发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和功能结构,优化调整原控规功能布局。
2.地块细分:结合规划道路,细分原控规07-03、07-04、07-06、07-08、07-09和07-15地块,合并原控规07-11、07-13地块,并相应修正其余地块用地边界。
(二)指标调整:根据密度分区计算规则、方案模拟和社区回迁安置诉求,将二类居住用地整体容积率调整至2.9;将07-13-6三类居住用地落实现状建设量。根据生均建筑面积要求和现状办学规模,将07-1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2。
(三)设施调整:落实设施配套要求,优化原控规设施布局,补齐片区总人口所需的教育设施和社区公园等配套设施。
(四)道路调整:结合现状路网基础和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干道,理顺外围片区路网结构和道路衔接问题;内部通过新增和拓宽道路,形成“三横三纵”的路网结构。
(五)实施控制要点调整: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 (略) 规划及通讯基础设施实施控制要点。
(六)图则修正:按照相关要求修正图则内容。
三、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
四、公示方式
(略) 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A、07-B图则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公示栏。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当地有线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ttp://**
(四)将意见表邮寄至“ (略) 东城大 (略) 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邮编*)或“ (略) 长安镇长安体育路18号1号楼1201室长安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A、07-B图则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69-*
(略) 长安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七、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 (略) 长安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
公示内容:
2023年9月,我镇 (略) 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A、07-B图则调整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A、07-B图则,调整范围东至福海路,西至广深沿江高速,南至林地,北至建安路,面积约42.4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主要涉及用地调整、开发强度调整、公共设施调整、道路调整、指标表优化、实施控制要点调整和其他技术修正等内容。
(一)用地调整
1.用地性质调整:落实近规和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居住、公服等功能,延续原控规功能定位,根据开发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和功能结构,优化调整原控规功能布局。
2.地块细分:结合规划道路,细分原控规07-03、07-04、07-06、07-08、07-09和07-15地块,合并原控规07-11、07-13地块,并相应修正其余地块用地边界。
(二)指标调整:根据密度分区计算规则、方案模拟和社区回迁安置诉求,将二类居住用地整体容积率调整至2.9;将07-13-6三类居住用地落实现状建设量。根据生均建筑面积要求和现状办学规模,将07-1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2。
(三)设施调整:落实设施配套要求,优化原控规设施布局,补齐片区总人口所需的教育设施和社区公园等配套设施。
(四)道路调整:结合现状路网基础和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干道,理顺外围片区路网结构和道路衔接问题;内部通过新增和拓宽道路,形成“三横三纵”的路网结构。
(五)实施控制要点调整: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 (略) 规划及通讯基础设施实施控制要点。
(六)图则修正:按照相关要求修正图则内容。
三、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
四、公示方式
(略) 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A、07-B图则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公示栏。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当地有线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ttp://**
(四)将意见表邮寄至“ (略) 东城大 (略) 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邮编*)或“ (略) 长安镇长安体育路18号1号楼1201室长安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长安镇厦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A、07-B图则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市自然资源局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69-*
(略) 长安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七、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 (略) 长安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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