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驿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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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驿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常德驿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常德驿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镇高湾村十一组

建设单位

常德驿 (略)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 目 概 况

本项 (略) (略) (略) 镇高湾村十一组,建设塑料粒子生产项目,车间面积2000m2,共 2层,一层为生产区,二层为办公生活区。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要产品为PP(塑料粒子)、PVC粉,年处理塑料能力8000吨。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施工现场修建临时废水储存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

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封闭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进出的施工车辆进行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道路硬化洒水抑尘,施工维护定期维护。

施工期主要的固定噪声源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钻等,采取下列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平面布置,钢筋加工设在工棚内;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施工期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对废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到指定垃圾场。装修垃圾不随意倾倒,采用编织袋包装后放至指定地点,并统一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应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时产生的粉尘、热熔造粒废气。破碎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产生,采用喷雾除尘;热熔造粒废气产生量为6.8t/a,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可达50%,经过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排放量为3.4t/a,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产生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冷却水、地面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破碎过程中进行喷雾除尘,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冷却水、地面冲洗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交由周边农户作为农肥利用。

3、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各种生产设备,采取低噪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主要产生废塑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处理废水的过程中将会产生沉渣和浮渣,沉渣污泥经带式压滤机压滤后用于周边道路回填或外售至附近砖厂,浮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常德驿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常德驿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镇高湾村十一组

建设单位

常德驿 (略)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 目 概 况

本项 (略) (略) (略) 镇高湾村十一组,建设塑料粒子生产项目,车间面积2000m2,共 2层,一层为生产区,二层为办公生活区。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要产品为PP(塑料粒子)、PVC粉,年处理塑料能力8000吨。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施工现场修建临时废水储存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

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封闭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进出的施工车辆进行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道路硬化洒水抑尘,施工维护定期维护。

施工期主要的固定噪声源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钻等,采取下列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平面布置,钢筋加工设在工棚内;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施工期现场设置建筑废弃物临时堆场,并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对废料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到指定垃圾场。装修垃圾不随意倾倒,采用编织袋包装后放至指定地点,并统一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应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时产生的粉尘、热熔造粒废气。破碎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产生,采用喷雾除尘;热熔造粒废气产生量为6.8t/a,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可达50%,经过处理后的非*烷总烃排放量为3.4t/a,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产生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冷却水、地面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破碎过程中进行喷雾除尘,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冷却水、地面冲洗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交由周边农户作为农肥利用。

3、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于各种生产设备,采取低噪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主要产生废塑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处理废水的过程中将会产生沉渣和浮渣,沉渣污泥经带式压滤机压滤后用于周边道路回填或外售至附近砖厂,浮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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