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碧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矿物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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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碧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矿物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碧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矿物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年产2000吨矿物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21日-10月27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徐州 (略) 年产2000吨矿物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睢宁邱集镇香店村

建设单位

徐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华远 (略)

受理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徐州 (略) 拟投资500 (略) 睢宁县邱集镇香店村租赁厂房1500平方米,建设形成年产2000吨矿物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0]27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定期清掏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原料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及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该项目无组织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规定。本项目以1#车间边界为起始点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搅拌混合工序回用;废包装带、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妥善保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危废间、化粪池、原料仓库、生产车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公示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碧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矿物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年产2000吨矿物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21日-10月27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徐州 (略) 年产2000吨矿物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睢宁邱集镇香店村

建设单位

徐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华远 (略)

受理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徐州 (略) 拟投资500 (略) 睢宁县邱集镇香店村租赁厂房1500平方米,建设形成年产2000吨矿物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0]27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定期清掏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原料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及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该项目无组织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规定。本项目以1#车间边界为起始点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距离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搅拌混合工序回用;废包装带、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妥善保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危废间、化粪池、原料仓库、生产车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公示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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