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稻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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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稻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稻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清渔路107号1号楼
建设单位 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东莞稻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清溪镇清渔路107号1号楼。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49"28.698";东经:114°10"9.022"。项目迁改建后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模具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五金配件7000万件/年、模具60套/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项目拟将超声波清洗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点对点收集有机废气,然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湿磨加工用水循环使用,使用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自来水,定期捞渣,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网,然 (略) 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08:30-12:00,13:00-17:30,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一般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10-2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初步审查意见 环评文件未按照《关于东莞稻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3〕10827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稻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清渔路107号1号楼
建设单位 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东莞稻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清溪镇清渔路107号1号楼。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49"28.698";东经:114°10"9.022"。项目迁改建后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五金配件、模具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五金配件7000万件/年、模具60套/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项目拟将超声波清洗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点对点收集有机废气,然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湿磨加工用水循环使用,使用过程中会有少量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自来水,定期捞渣,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网,然 (略) 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08:30-12:00,13:00-17:30,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一般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3-10-2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初步审查意见 环评文件未按照《关于东莞稻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3〕10827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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