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莆田市鑫吉鞋材有限公司鞋底喷漆及描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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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莆田市鑫吉鞋材有限公司鞋底喷漆及描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鞋底喷漆及描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鞋底喷漆及描漆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仙游经济开发区园中路99号

基本情况

一、 (略) (略) (略) (略) 仙游经济开发区园中路99号,租用 (略) 厂房,建设鞋底喷漆及描漆项目,项目拟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该项目租用 (略) 厂房,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设备安装,工期短且是室内安装,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调墨、清洗、照射、描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调墨、清洗线、照射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喷漆线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及喷淋塔处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描漆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清洗用水、水帘柜用水及喷淋塔用水。(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2)生产废水:清洗用水、水帘柜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其中南侧靠近大浦村一侧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 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有一般工业固废、危废、职工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物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2)危废:油墨、环己酮等使用产生的原料空桶暂存危废间,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含油墨废纸、漆渣、废活性炭采用防漏胶袋包装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3)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做好分区防渗,并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项目运行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6、运营期环境风险: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环己酮、苯、*苯、二*苯、*酮、*酸*酯。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I。建设单位通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和完善的事故应急计划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手段和设施,同时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7、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源。

公示时间:**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审批股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鞋底喷漆及描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鞋底喷漆及描漆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仙游经济开发区园中路99号

基本情况

一、 (略) (略) (略) (略) 仙游经济开发区园中路99号,租用 (略) 厂房,建设鞋底喷漆及描漆项目,项目拟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该项目租用 (略) 厂房,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设备安装,工期短且是室内安装,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调墨、清洗、照射、描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调墨、清洗线、照射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喷漆线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及喷淋塔处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描漆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清洗用水、水帘柜用水及喷淋塔用水。(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2)生产废水:清洗用水、水帘柜用水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其中南侧靠近大浦村一侧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 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有一般工业固废、危废、职工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物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2)危废:油墨、环己酮等使用产生的原料空桶暂存危废间,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含油墨废纸、漆渣、废活性炭采用防漏胶袋包装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3)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做好分区防渗,并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项目运行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6、运营期环境风险: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环己酮、苯、*苯、二*苯、*酮、*酸*酯。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I。建设单位通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和完善的事故应急计划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手段和设施,同时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7、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源。

公示时间:**日至**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审批股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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