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福建巨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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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福建巨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巨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福建巨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巨 (略)

建设地点

(略) 仙游县鲤南镇瑞园村出水128号

基本情况

一、福建巨 (略) 改扩建项目位于仙游县鲤南镇瑞园村出水128号,改扩建项目新增酒精擦拭等工艺,改扩建后规模不变,年产4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盒壳体,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该项目租用仙游县 (略) 厂房,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设备安装,工期短且是室内安装,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酒精擦拭有机废气、焊道打磨铝屑、焊接烟尘。酒精擦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焊道打磨铝屑通过在侧方设置收集装置,经水喷淋进行沉降处理;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水喷淋用水及洗洁精溶液用水。(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2)生产废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洗洁精溶液自然风干,不排放。

3、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有一般工业固废、危废、职工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废:打磨铝屑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2)危废: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废冲压油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酒精空桶、洗洁精空桶、冲压油空桶暂存危废间,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3)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

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做好分区防渗,并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项目运行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6、运营期环境风险:项目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I,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1)安全教育等要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范畴,完善安全组织结构。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救援队*,明确各自职责,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和材料。(2)加强安全卫生培训,掌握处理事故的技能,加强技术防范,杜绝危害职工健康事故的发生。

7、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源。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审批股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福建巨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福建巨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巨 (略)

建设地点

(略) 仙游县鲤南镇瑞园村出水128号

基本情况

一、福建巨 (略) 改扩建项目位于仙游县鲤南镇瑞园村出水128号,改扩建项目新增酒精擦拭等工艺,改扩建后规模不变,年产4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池盒壳体,项目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该项目租用仙游县 (略) 厂房,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设备安装,工期短且是室内安装,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酒精擦拭有机废气、焊道打磨铝屑、焊接烟尘。酒精擦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焊道打磨铝屑通过在侧方设置收集装置,经水喷淋进行沉降处理;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由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主要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水喷淋用水及洗洁精溶液用水。(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2)生产废水: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洗洁精溶液自然风干,不排放。

3、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有一般工业固废、危废、职工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废:打磨铝屑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2)危废: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废冲压油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酒精空桶、洗洁精空桶、冲压油空桶暂存危废间,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3)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清运处理。

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做好分区防渗,并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项目运行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6、运营期环境风险:项目Q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I,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1)安全教育等要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范畴,完善安全组织结构。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救援队*,明确各自职责,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和材料。(2)加强安全卫生培训,掌握处理事故的技能,加强技术防范,杜绝危害职工健康事故的发生。

7、电磁辐射: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源。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审批股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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