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市化工医院一院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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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市化工医院一院改扩建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0日我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龙潭区遵义东路52号

(略) 宝石花 (略)

(略) 环投 (略)

(略) 内西北侧扩建综合楼一栋,连廊一处,占地面积为1513m2,总建筑面积20426.58m2。在原有1020张床位的基础上新增400张床位。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9580.58m2(地上15133.82m2、地下4446.76m2),连廊建筑面积546m2。主体工程:一层包括行政用房,肾内透析中心、发热(肠道)门诊;二层包括职防所、体检中心;三层设消化内镜科;四层设透析室;五层设肾内病房、透析水机、办公室;六层设消化内科;七层设呼吸病房;八层设康复病房、呼吸睡眠室;九层设血液病房;十层设内分泌病房;地下一层设影像中心设置CT、核磁、DR室、柴油发电机组(使用0#柴油, (略) 内储存);地下二层设地下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地下车库,车位 114 个)、4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处理能力800m3/d的“高效菌+MBR”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紫外线消毒,拆除原有500m3 /d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设施,设240m3地下防渗缓冲池);设连廊(新建综合楼和现有综合楼4-10层连通),总建筑面积546m2;;制氧站设备扩能,内设两台50m3/h高分子筛制氧机;新建1000m3地下防渗化粪池:食堂利旧。本项目辐射单独申报,本批复不涉及。冬季集中供热。不设洗衣房、熬药、传染病门诊。本项目新增员工160人,全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采用3班制。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8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设2.5m高临时围挡,地面定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管网,施工现场外围设雨水拦截沟及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沉淀池底泥由混凝土厂家回收处置。

施工期可利用建筑垃圾用作回填、筑路材料,不可利用部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地下室基坑施工时应采取放坡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包装垃圾外卖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车辆进出施工场需减速慢行,严禁鸣笛,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检验科废水由酸碱中和池(检验科室内设置0.5m3中和池)预处理,调节废水pH到碱性条件后,与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现有食堂废水(隔油池处理后)一并排入化粪池,由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城镇污水管网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处理工艺过程包括化粪池、格栅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高效菌+MBR)、管道内紫外线灯带消毒。出院废水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和《吉化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浑浊带菌空气、化验室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全封闭处理,处理设施地下及四周均采取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各种构筑物设可密封的移动盖板,污水处理间密闭。恶臭气体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于地表1m的倒J形排放口排放,确保硫化氢、氨的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院内采用空气消毒机消毒以及各设备自带紫外线消毒措施;化验室设通风橱;发电机房加强通风,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地下车库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排风系统抽至地面排风口(设于绿化处)排放。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废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南侧、东侧)、4类(西侧、北侧)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污水处理部分)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在线监测废液用专用密封桶收集,同其他医疗废物(含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包装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药品包装盒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收集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和医疗废物处置执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与警示标识规定》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技术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对院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简单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工作。综合楼及制氧站简单防渗,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缓冲池一般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重点防渗并设置导流结构。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导致污水泄漏,应及时导入缓冲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0日我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龙潭区遵义东路52号

(略) 宝石花 (略)

(略) 环投 (略)

(略) 内西北侧扩建综合楼一栋,连廊一处,占地面积为1513m2,总建筑面积20426.58m2。在原有1020张床位的基础上新增400张床位。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9580.58m2(地上15133.82m2、地下4446.76m2),连廊建筑面积546m2。主体工程:一层包括行政用房,肾内透析中心、发热(肠道)门诊;二层包括职防所、体检中心;三层设消化内镜科;四层设透析室;五层设肾内病房、透析水机、办公室;六层设消化内科;七层设呼吸病房;八层设康复病房、呼吸睡眠室;九层设血液病房;十层设内分泌病房;地下一层设影像中心设置CT、核磁、DR室、柴油发电机组(使用0#柴油, (略) 内储存);地下二层设地下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地下车库,车位 114 个)、4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处理能力800m3/d的“高效菌+MBR”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紫外线消毒,拆除原有500m3 /d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设施,设240m3地下防渗缓冲池);设连廊(新建综合楼和现有综合楼4-10层连通),总建筑面积546m2;;制氧站设备扩能,内设两台50m3/h高分子筛制氧机;新建1000m3地下防渗化粪池:食堂利旧。本项目辐射单独申报,本批复不涉及。冬季集中供热。不设洗衣房、熬药、传染病门诊。本项目新增员工160人,全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采用3班制。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8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设2.5m高临时围挡,地面定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管网,施工现场外围设雨水拦截沟及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沉淀池底泥由混凝土厂家回收处置。

施工期可利用建筑垃圾用作回填、筑路材料,不可利用部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运输车辆采取苫盖措施;地下室基坑施工时应采取放坡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包装垃圾外卖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车辆进出施工场需减速慢行,严禁鸣笛,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检验科废水由酸碱中和池(检验科室内设置0.5m3中和池)预处理,调节废水pH到碱性条件后,与其他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现有食堂废水(隔油池处理后)一并排入化粪池,由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城镇污水管网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处理工艺过程包括化粪池、格栅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高效菌+MBR)、管道内紫外线灯带消毒。出院废水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和《吉化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3、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浑浊带菌空气、化验室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全封闭处理,处理设施地下及四周均采取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各种构筑物设可密封的移动盖板,污水处理间密闭。恶臭气体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于地表1m的倒J形排放口排放,确保硫化氢、氨的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院内采用空气消毒机消毒以及各设备自带紫外线消毒措施;化验室设通风橱;发电机房加强通风,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地下车库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排风系统抽至地面排风口(设于绿化处)排放。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废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

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南侧、东侧)、4类(西侧、北侧)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污水处理部分)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在线监测废液用专用密封桶收集,同其他医疗废物(含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包装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药品包装盒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收集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和医疗废物处置执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与警示标识规定》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技术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对院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简单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工作。综合楼及制氧站简单防渗,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缓冲池一般防渗,医疗废物暂存间重点防渗并设置导流结构。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导致污水泄漏,应及时导入缓冲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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