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滨河岸线乡村旅游风景带提升—大地天香景区旅游驿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滨河岸线乡村旅游风景带提升—大地天香景区旅游驿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150号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报来《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农区滨河岸线乡村旅游风景带提升—大地天香景区旅游驿站建设项目的请示》(红政发〔2023〕55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提高大地天香景区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惠农区乡村旅游接待能力,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滨河岸线乡村旅游风景带提升—大地天香景区旅游驿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0-*-22-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大地天香景区内,马家湾路东侧。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新建大地天香停车场面积约为3000㎡,停车位1285㎡(小车停车位94个),停车场道路硬化1217㎡。
(二)新建旅游厕所85.6㎡(拆除原有垃圾站房重建)。
(三)景观照明工程3000㎡。
(四)配套基础设施:果皮箱2个。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设计。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2月—2024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40.41万元,其中工程费127.68万元,其他费8.64万元,预备费4.09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滨河岸线乡村旅游风景带提升——大地天香景区旅游驿站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滨河岸线乡村旅游风景带提升——大地天香景区旅游驿站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150号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报来《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农区滨河岸线乡村旅游风景带提升—大地天香景区旅游驿站建设项目的请示》(红政发〔2023〕55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提高大地天香景区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惠农区乡村旅游接待能力,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滨河岸线乡村旅游风景带提升—大地天香景区旅游驿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0-*-22-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大地天香景区内,马家湾路东侧。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新建大地天香停车场面积约为3000㎡,停车位1285㎡(小车停车位94个),停车场道路硬化1217㎡。
(二)新建旅游厕所85.6㎡(拆除原有垃圾站房重建)。
(三)景观照明工程3000㎡。
(四)配套基础设施:果皮箱2个。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设计。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2月—2024年6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40.41万元,其中工程费127.68万元,其他费8.64万元,预备费4.09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滨河岸线乡村旅游风景带提升——大地天香景区旅游驿站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滨河岸线乡村旅游风景带提升——大地天香景区旅游驿站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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