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平顺县金灯寺石窟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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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平顺县金灯寺石窟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3〕1187号



(略) 文物局:


《 (略) 文物局关于审批平顺县金灯寺石窟周边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23〕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平顺县金灯寺石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环境整治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项目实施前应对拟施工区域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明确区域内文物遗存现状,并根据考古结果及时调整方案设计。


(二)深化前期勘察,补充现状照片和分析评估,进一步深化林虑云阶、重塔叠径、水*金灯、千重佛龛等景观改造以及现状碑林迁移、入口广场地面石板铺墁的必要性分析。


(三)优化设计方案,调整金灯玄天现代景观和管理中心外观设计,应借鉴当地现存唐宋时期燃灯塔样式和平顺地区同类建筑风格、做法,做到与周边景观风貌相协调。


(四)进一步细化深化铺装、防护栏、绿化提升等方案设计。入口广场地面铺装以现状修补为主,停车场选址位置应当进一步远离塔林,并严格控制规模,尽量降低车辆震动对石窟文物本体的影响。


(五)细化施工方案,补充文物本体临时支护、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避免在临近文物本体区域使用大型工程机械或重型车辆,严控施工振动、扬尘等对文物本体、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的负面影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0月17日

,平顺县

文物保函〔2023〕1187号



(略) 文物局:


《 (略) 文物局关于审批平顺县金灯寺石窟周边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23〕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平顺县金灯寺石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环境整治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项目实施前应对拟施工区域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明确区域内文物遗存现状,并根据考古结果及时调整方案设计。


(二)深化前期勘察,补充现状照片和分析评估,进一步深化林虑云阶、重塔叠径、水*金灯、千重佛龛等景观改造以及现状碑林迁移、入口广场地面石板铺墁的必要性分析。


(三)优化设计方案,调整金灯玄天现代景观和管理中心外观设计,应借鉴当地现存唐宋时期燃灯塔样式和平顺地区同类建筑风格、做法,做到与周边景观风貌相协调。


(四)进一步细化深化铺装、防护栏、绿化提升等方案设计。入口广场地面铺装以现状修补为主,停车场选址位置应当进一步远离塔林,并严格控制规模,尽量降低车辆震动对石窟文物本体的影响。


(五)细化施工方案,补充文物本体临时支护、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避免在临近文物本体区域使用大型工程机械或重型车辆,严控施工振动、扬尘等对文物本体、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的负面影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0月17日

,平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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