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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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20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个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4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太古大漆(福州) (略) 大漆艺术品、大漆家具、木制包装盒生产项目

榕侯环评〔2023〕49号

2023/10/16

2

(略) 年加工工艺品10万件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3〕50号

2023/10/17

3

福州 (略) 海绵生产线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3〕51号

2023/10/19

二、作出的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中 (略)

榕侯环夜〔2023〕36号

2023/10/16

2

(略) (略)

榕侯环夜〔2023〕37号

2023/10/17

3

中建 (略)

榕侯环夜〔2023〕38号

2023/10/19

4

中 (略)

榕侯环夜〔2023〕39号

2023/10/19

三、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鼎盛 (略)

**P

2023年10月16日

2

(略) (略)

*MA34CE6H7A001Z

2023年10月17日

3

福建 (略)

*93H001U

2023年10月17日

4

福州斯 (略)

*30W001X

2023年10月18日

20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个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4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太古大漆(福州) (略) 大漆艺术品、大漆家具、木制包装盒生产项目

榕侯环评〔2023〕49号

2023/10/16

2

(略) 年加工工艺品10万件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3〕50号

2023/10/17

3

福州 (略) 海绵生产线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3〕51号

2023/10/19

二、作出的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中 (略)

榕侯环夜〔2023〕36号

2023/10/16

2

(略) (略)

榕侯环夜〔2023〕37号

2023/10/17

3

中建 (略)

榕侯环夜〔2023〕38号

2023/10/19

4

中 (略)

榕侯环夜〔2023〕39号

2023/10/19

三、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鼎盛 (略)

**P

2023年10月16日

2

(略) (略)

*MA34CE6H7A001Z

2023年10月17日

3

福建 (略)

*93H001U

2023年10月17日

4

福州斯 (略)

*30W001X

2023年10月18日

20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个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4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太古大漆(福州) (略) 大漆艺术品、大漆家具、木制包装盒生产项目

榕侯环评〔2023〕49号

2023/10/16

2

(略) 年加工工艺品10万件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3〕50号

2023/10/17

3

福州 (略) 海绵生产线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3〕51号

2023/10/19

二、作出的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中 (略)

榕侯环夜〔2023〕36号

2023/10/16

2

(略) (略)

榕侯环夜〔2023〕37号

2023/10/17

3

中建 (略)

榕侯环夜〔2023〕38号

2023/10/19

4

中 (略)

榕侯环夜〔2023〕39号

2023/10/19

三、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鼎盛 (略)

**P

2023年10月16日

2

(略) (略)

*MA34CE6H7A001Z

2023年10月17日

3

福建 (略)

*93H001U

2023年10月17日

4

福州斯 (略)

*30W001X

2023年10月18日

20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个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4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太古大漆(福州) (略) 大漆艺术品、大漆家具、木制包装盒生产项目

榕侯环评〔2023〕49号

2023/10/16

2

(略) 年加工工艺品10万件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3〕50号

2023/10/17

3

福州 (略) 海绵生产线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3〕51号

2023/10/19

二、作出的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中 (略)

榕侯环夜〔2023〕36号

2023/10/16

2

(略) (略)

榕侯环夜〔2023〕37号

2023/10/17

3

中建 (略)

榕侯环夜〔2023〕38号

2023/10/19

4

中 (略)

榕侯环夜〔2023〕39号

2023/10/19

三、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州鼎盛 (略)

**P

2023年10月16日

2

(略) (略)

*MA34CE6H7A001Z

2023年10月17日

3

福建 (略)

*93H001U

2023年10月17日

4

福州斯 (略)

*30W001X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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