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瑶熙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氮化硅陶瓷基板及金刚石铜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关于长沙瑶熙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氮化硅陶瓷基板及金刚石铜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长沙瑶 (略) 氮化硅陶瓷基板及金刚石铜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路6号手机智能终端产业园2号栋 |
建设单位 | 长沙瑶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长沙瑶 (略) 拟租赁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路6号手机智能终端产业园2号栋厂房二楼和4号栋厂房一楼建设氮化硅陶瓷基板及金刚石铜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建设金刚石铜热沉生产线和氮化硅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金刚石铜热沉产品700万件和氮化硅基板5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金刚石铜热沉切割粉尘经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排放;金刚石铜喷砂废气和氮化硅基板配料、切割、喷砂产生的颗粒物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氮化硅基板流延、叠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氮化硅基板排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排胶机自带的尾气燃烧裂解净化炉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2)水环境影响 生产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废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不合格残次品、不合格铜块、切割多余铜块、陶瓷边角料、废模具、铜碎屑、石墨细块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装桶、废试剂瓶、污水处理沉渣、废气处理产生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项目名称 | 长沙瑶 (略) 氮化硅陶瓷基板及金刚石铜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路6号手机智能终端产业园2号栋 |
建设单位 | 长沙瑶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长沙瑶 (略) 拟租赁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路6号手机智能终端产业园2号栋厂房二楼和4号栋厂房一楼建设氮化硅陶瓷基板及金刚石铜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建设金刚石铜热沉生产线和氮化硅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金刚石铜热沉产品700万件和氮化硅基板5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金刚石铜热沉切割粉尘经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排放;金刚石铜喷砂废气和氮化硅基板配料、切割、喷砂产生的颗粒物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氮化硅基板流延、叠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排放;氮化硅基板排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排胶机自带的尾气燃烧裂解净化炉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2)水环境影响 生产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废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等因素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不合格残次品、不合格铜块、切割多余铜块、陶瓷边角料、废模具、铜碎屑、石墨细块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化学品包装桶、废试剂瓶、污水处理沉渣、废气处理产生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
望城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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