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兴圣源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东丰县兴圣源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丰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东丰 (略) 扩建项目 | 东丰县南屯基镇南屯基村四组 | 东丰 (略) | 本项目此次扩建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现有厂区位于东丰县南屯基镇南屯基村四组。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4018.2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扩建所需构筑物占地面积为881m2,建筑面积881m2。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年喷260条长椅,油漆用量0.05t/a。生产车间取暖增设1台7.5kw常用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5.5kw备用燃生物质热风炉。总投资50万元。 | (略) 华浩 (略) | 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此次扩建劳动定员不增加,因此生活废水量不增加。废水主要为水帘除尘废水,水帘除尘用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且需定期进行更换,更换次数为2次/月,更换废水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2、废气 (1)调漆废气 本项目调漆在喷漆房内操作,调漆过程将产生*苯,二*苯,非*烷总烃。调漆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经处理后*苯、二*苯以及非*烷总烃经处理后废气的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在喷漆房内水帘台操作,喷漆过程过程将产生*苯,二*苯,非*烷总烃,颗粒物。喷漆废气经“水帘+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处理后*苯、二*苯、颗粒物以及非*烷总烃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烘干废气 本项目烘干过程将产生*苯,二*苯,非*烷总烃。烘干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处理后*苯、二*苯以及非*烷总烃经处理后废气的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漆料打磨粉尘 本项目此次扩建后,底漆烘干完成后需进行打磨,漆料打磨将产生粉尘。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5)热风炉烟气 本项目生产车间冬季取暖采用1台7.5KW燃生物质热风炉(备用1台5.5KW燃生物质热风炉),燃生物质量共计为15t/a。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打磨机、喷漆气泵等生产设备噪声,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中,尽量选用国内外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置,将主要噪声源布设在封闭厂房内,对打磨机、喷漆气泵等设备采用基座减震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功能区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为一般固体废弃,需置于专门贮存场所收集存放,该场所应防雨、防风、防渗漏,定期送至农户,用作农家肥。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漆桶、废活性炭、布袋收尘器收集漆料打磨粉尘、水帘除尘废漆渣,危险废物均应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废漆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集漆料打磨粉尘、水帘除尘废漆渣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丰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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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东丰 (略) 扩建项目 | 东丰县南屯基镇南屯基村四组 | 东丰 (略) | 本项目此次扩建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现有厂区位于东丰县南屯基镇南屯基村四组。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4018.2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扩建所需构筑物占地面积为881m2,建筑面积881m2。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年喷260条长椅,油漆用量0.05t/a。生产车间取暖增设1台7.5kw常用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5.5kw备用燃生物质热风炉。总投资50万元。 | (略) 华浩 (略) | 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此次扩建劳动定员不增加,因此生活废水量不增加。废水主要为水帘除尘废水,水帘除尘用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且需定期进行更换,更换次数为2次/月,更换废水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2、废气 (1)调漆废气 本项目调漆在喷漆房内操作,调漆过程将产生*苯,二*苯,非*烷总烃。调漆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经处理后*苯、二*苯以及非*烷总烃经处理后废气的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在喷漆房内水帘台操作,喷漆过程过程将产生*苯,二*苯,非*烷总烃,颗粒物。喷漆废气经“水帘+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处理后*苯、二*苯、颗粒物以及非*烷总烃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烘干废气 本项目烘干过程将产生*苯,二*苯,非*烷总烃。烘干废气经“集气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处理后*苯、二*苯以及非*烷总烃经处理后废气的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漆料打磨粉尘 本项目此次扩建后,底漆烘干完成后需进行打磨,漆料打磨将产生粉尘。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5)热风炉烟气 本项目生产车间冬季取暖采用1台7.5KW燃生物质热风炉(备用1台5.5KW燃生物质热风炉),燃生物质量共计为15t/a。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打磨机、喷漆气泵等生产设备噪声,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中,尽量选用国内外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置,将主要噪声源布设在封闭厂房内,对打磨机、喷漆气泵等设备采用基座减震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功能区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为一般固体废弃,需置于专门贮存场所收集存放,该场所应防雨、防风、防渗漏,定期送至农户,用作农家肥。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漆桶、废活性炭、布袋收尘器收集漆料打磨粉尘、水帘除尘废漆渣,危险废物均应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废漆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集漆料打磨粉尘、水帘除尘废漆渣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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