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东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及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关于福建东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及建筑设计方案的公示
福建东 (略) 厂区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于2010年9月3日经闽侯县建设局审查通过(侯政办项〔2010〕120号会审纪要)。规划技术指标:1、总征地面积40303.9平方米;2、实用地面积30113.4平方米;3、建筑占地面积19192.4平方米;4、总建筑面积40072.4平方米;5、建筑密度63.7%;6、容积率:1.33;7、绿地率:8.7%;8、机动车停车位32辆;9、非机动车停车位200辆。
2017年5月5日,福建东 (略) 更名为福建东亚 (略) 。
由于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原有厂区难以满足生产扩大需求,福建东亚 (略) 提出申请对项目进行用地增容和提质改造(拆除所有现有建筑并重新进行规划建设)。
用地增容和提质改造后福建东亚 (略) 厂房及配套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实用地面积29856平方米,容积率2.90,建筑密度41.70%,绿地率15.0%,总建筑面积86922.8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86582.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40.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451.1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6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870辆。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日。公示地点:福建东亚 (略) 厂房及配套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http://**.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福建东 (略) 厂区总平面图(调整前)
2、福建东亚 (略) 厂房及配套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8日
福建东 (略) 厂区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于2010年9月3日经闽侯县建设局审查通过(侯政办项〔2010〕120号会审纪要)。规划技术指标:1、总征地面积40303.9平方米;2、实用地面积30113.4平方米;3、建筑占地面积19192.4平方米;4、总建筑面积40072.4平方米;5、建筑密度63.7%;6、容积率:1.33;7、绿地率:8.7%;8、机动车停车位32辆;9、非机动车停车位200辆。
2017年5月5日,福建东 (略) 更名为福建东亚 (略) 。
由于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原有厂区难以满足生产扩大需求,福建东亚 (略) 提出申请对项目进行用地增容和提质改造(拆除所有现有建筑并重新进行规划建设)。
用地增容和提质改造后福建东亚 (略) 厂房及配套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实用地面积29856平方米,容积率2.90,建筑密度41.70%,绿地率15.0%,总建筑面积86922.8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86582.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40.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451.1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6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870辆。
依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该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日。公示地点:福建东亚 (略) 厂房及配套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http://**.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福建东 (略) 厂区总平面图(调整前)
2、福建东亚 (略) 厂房及配套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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