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超融合边缘计算云项目外电终端前原协力厂区外电力修复工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审批前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超融合边缘计算云项目外电终端前原协力厂区外电力修复工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 超融合边缘计算云项目外电终端前(原协力厂区外)电力修复工程 | ||
申报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 服务中心 | 建设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 服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 | ||
总投资 | 200万元 | 预算 | 136.6479万元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本工程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 (略) 区范围内,供电区域为B类。本工程新建的10KV电缆线路起始于110KV金井变10KV金井五路955线路金井五路4#环网备用间隔、110KV北厝变10KV金井线622线路金井4#环网备用间隔,终止于原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原 (略) 政工井#050处。ZCYJV22-8.7/15KV-3*400mm共1130m(*供),10KV电缆终端头(3*400mm)2套(*供),10KV电缆肘型头(3*400mm)2套(*供),10KV电缆中间接头(3*400mm)3套(*供)。 | ||
受理窗口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 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12345转 |
联系人 | 林莉莉 | ||
电子邮箱 | *@*63.com | 邮政编码 | * |
邮政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4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项目名称 | 超融合边缘计算云项目外电终端前(原协力厂区外)电力修复工程 | ||
申报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 服务中心 | 建设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 服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 | ||
总投资 | 200万元 | 预算 | 136.6479万元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本工程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 (略) 区范围内,供电区域为B类。本工程新建的10KV电缆线路起始于110KV金井变10KV金井五路955线路金井五路4#环网备用间隔、110KV北厝变10KV金井线622线路金井4#环网备用间隔,终止于原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原 (略) 政工井#050处。ZCYJV22-8.7/15KV-3*400mm共1130m(*供),10KV电缆终端头(3*400mm)2套(*供),10KV电缆肘型头(3*400mm)2套(*供),10KV电缆中间接头(3*400mm)3套(*供)。 | ||
受理窗口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 中心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科 | 联系电话 | 12345转 |
联系人 | 林莉莉 | ||
电子邮箱 | *@*63.com | 邮政编码 | * |
邮政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4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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