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绵阳市四0四医院绵阳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四川绵阳市四0四医院绵阳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略) (略) 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涪城区杨家镇万和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西交 (略)
五、项目概况: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解决现有 (略) 区综合医疗能力不足的问题,四川绵 (略) 拟选址于涪城区杨家镇万和 (略) 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环评报告于2020年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绵环承诺审批[2020]89 号),主要建设内容为:用地面积*.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747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9525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工程包括新建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养大楼、康复大楼、住院综合大楼)、 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及地下停车场等建设内容。项目于2021年开始动工建设,建设过程中,因地块内存在百里渠部分沟渠以及基本农田,医院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调整后符合《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内要求,现进行重新报批。
变动后,主要建设内容为:用地面积*.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4499.3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2499.90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工程包括 (略) 门 (略) 大楼、1栋医养大楼、2 (略) (略) 大楼、1栋发热门诊楼以及地下室,配套工程包括垃圾暂存间、液氧站、酒精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检验废水中和预处理后、感染门诊消毒预处理后、生物实验室清洗废水灭活预处理后)、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隔油预处理)、冷却塔排水、锅炉排水、软水再生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地面清洁水等一并进入“预消毒池+预处理池”处理后再进入拟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絮凝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吴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密闭式结构并安装集气系统,废气收集后采用UV光解+臭氧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周边废气须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3标准要求;各实验室产气操作均位于生物安全柜内,实验室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紫外光消毒后通过48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医院医疗区混浊空气应定期消毒,须满足《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相关要求;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48米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后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引至楼顶排放。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水泵、空调机组、风机、锅炉、发电机房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根据外环境交通情况,采取安装中空隔声窗、种植绿化等有效手段,降低交 (略) 本身的影响。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装材料(不含危废)等一般固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送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清掏前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相关标准;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危废及医废暂存点、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 (略)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照报告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池;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文(绵市发改函[2022]89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自然资源局涪城区自然资源局文件(绵自然资规设[2022]221号) (略) 自然资源局文件(建字第*号),项目所在地块为医疗卫生用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略) (略) 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二、建设地点:涪城区杨家镇万和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西交 (略)
五、项目概况: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解决现有 (略) 区综合医疗能力不足的问题,四川绵 (略) 拟选址于涪城区杨家镇万和 (略) 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环评报告于2020年 (略) 生态环境局的批复(绵环承诺审批[2020]89 号),主要建设内容为:用地面积*.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747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9525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工程包括新建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养大楼、康复大楼、住院综合大楼)、 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及地下停车场等建设内容。项目于2021年开始动工建设,建设过程中,因地块内存在百里渠部分沟渠以及基本农田,医院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调整后符合《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内要求,现进行重新报批。
变动后,主要建设内容为:用地面积*.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4499.3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2499.90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工程包括 (略) 门 (略) 大楼、1栋医养大楼、2 (略) (略) 大楼、1栋发热门诊楼以及地下室,配套工程包括垃圾暂存间、液氧站、酒精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检验废水中和预处理后、感染门诊消毒预处理后、生物实验室清洗废水灭活预处理后)、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隔油预处理)、冷却塔排水、锅炉排水、软水再生废水、纯水制备排水、地面清洁水等一并进入“预消毒池+预处理池”处理后再进入拟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絮凝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排放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吴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密闭式结构并安装集气系统,废气收集后采用UV光解+臭氧消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周边废气须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3标准要求;各实验室产气操作均位于生物安全柜内,实验室废气经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紫外光消毒后通过48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医院医疗区混浊空气应定期消毒,须满足《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相关要求;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48米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后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引至楼顶排放。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水泵、空调机组、风机、锅炉、发电机房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根据外环境交通情况,采取安装中空隔声窗、种植绿化等有效手段,降低交 (略) 本身的影响。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装材料(不含危废)等一般固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送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清掏前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相关标准;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危废及医废暂存点、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与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 (略)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按照报告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池;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文(绵市发改函[2022]89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自然资源局涪城区自然资源局文件(绵自然资规设[2022]221号) (略) 自然资源局文件(建字第*号),项目所在地块为医疗卫生用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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