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公司砂石骨料扩能改造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公司砂石骨料扩能改造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隆 (略) 砂石骨料扩能改造建设项目 | 隆化县韩麻营镇大乌苏沟村、龙王庙村 | 隆 (略) | 承德 (略) | 隆 (略) 砂石骨料扩能改造建设项目位于隆化县韩麻营镇大乌苏沟村、龙王庙村。项目中心点坐标为:大乌苏沟村;117 度 48 分 39.136 秒,41 度 11 分 56.967 秒,龙王庙村;117 度 48 分 48.480 秒,41 度 13 分 13.894 秒。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场地(其中废石破碎场地利用位于大乌苏沟的现有厂区,尾矿选砂场地利用现有位于龙王庙村的选厂内部尾矿选砂车间),新增设备和库房,增加铁矿废石和尾矿砂的综合利用效率。扩建后年产石子 950 万吨,年产建筑用砂 50 万吨,共计砂石料 1000 万吨。 |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水质简单,就地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场地、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材料遮盖存放等方式,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室内室外降尘水自然蒸干,厂区设旱厕,生活盥洗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放。 声环境防治措施:厂房封闭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车辆减速慢行,不鸣笛。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破碎筛分车间除尘器除尘灰直接落吨袋打包返回新村矿业现有选厂利用;洗车平台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混入除尘灰一同返回新村矿业现有选厂利用;除铁废渣定期回收,返回返回新村矿业现有选厂利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承德 (略) 定期处理。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分局窗口 邮编: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隆 (略) 砂石骨料扩能改造建设项目 | 隆化县韩麻营镇大乌苏沟村、龙王庙村 | 隆 (略) | 承德 (略) | 隆 (略) 砂石骨料扩能改造建设项目位于隆化县韩麻营镇大乌苏沟村、龙王庙村。项目中心点坐标为:大乌苏沟村;117 度 48 分 39.136 秒,41 度 11 分 56.967 秒,龙王庙村;117 度 48 分 48.480 秒,41 度 13 分 13.894 秒。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场地(其中废石破碎场地利用位于大乌苏沟的现有厂区,尾矿选砂场地利用现有位于龙王庙村的选厂内部尾矿选砂车间),新增设备和库房,增加铁矿废石和尾矿砂的综合利用效率。扩建后年产石子 950 万吨,年产建筑用砂 50 万吨,共计砂石料 1000 万吨。 |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水质简单,就地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场地、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材料遮盖存放等方式,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室内室外降尘水自然蒸干,厂区设旱厕,生活盥洗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放。 声环境防治措施:厂房封闭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车辆减速慢行,不鸣笛。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破碎筛分车间除尘器除尘灰直接落吨袋打包返回新村矿业现有选厂利用;洗车平台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混入除尘灰一同返回新村矿业现有选厂利用;除铁废渣定期回收,返回返回新村矿业现有选厂利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承德 (略) 定期处理。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分局窗口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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