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

通讯地址: (略)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4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喷漆件生产加工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涵庭西路888号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的厂房,租赁面积1898m2。项目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电子塑料喷漆件250万个、电子金属喷漆件30万个。

1、污水防治: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防治:项目项目调漆、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处理+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为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

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在中午及晚间加班。

4、固废防治: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卖;废活性炭、废油、漆渣、废液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空桶暂存危废间定期返回原厂家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塑胶产品生产及模具加工项目

(略) 涵江区江口镇石东村石庭东路1019号

(略) 涵江区三合 (略)

(略) (略)

系租用福建莆田 (略) 的厂房,租赁面积964m2。项目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塑胶产品100吨及模具300套。

1、污水防治:项目冷却水、冰水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防治:(1)项目拟在注塑车间注塑机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项目要求破碎工序加盖封闭生产,破碎粉尘经自然沉降后,定期收集后作为

原料回用;少量逸散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项目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金属粉尘,由于金属粉尘颗粒粒径较大,比重

较大,大部分在设备周围沉降,与边角料一起定期清理,其余部分无组织形式排放。

(4)项目喷砂机为封闭式且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工件在密闭的空间内进行抛光,产

生的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防治:①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

备。②为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等设置隔音挡板。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修,

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废防治:废边角料、塑料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金属粉粉外卖;废活性炭、废油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空桶暂存危废间定期返回原厂家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4-*

通讯地址: (略) 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4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喷漆件生产加工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涵庭西路888号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的厂房,租赁面积1898m2。项目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电子塑料喷漆件250万个、电子金属喷漆件30万个。

1、污水防治: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防治:项目项目调漆、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处理+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为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

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在中午及晚间加班。

4、固废防治: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卖;废活性炭、废油、漆渣、废液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空桶暂存危废间定期返回原厂家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塑胶产品生产及模具加工项目

(略) 涵江区江口镇石东村石庭东路1019号

(略) 涵江区三合 (略)

(略) (略)

系租用福建莆田 (略) 的厂房,租赁面积964m2。项目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设计生产能力为年生产塑胶产品100吨及模具300套。

1、污水防治:项目冷却水、冰水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 (略) 政污水管网。

2、废气防治:(1)项目拟在注塑车间注塑机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项目要求破碎工序加盖封闭生产,破碎粉尘经自然沉降后,定期收集后作为

原料回用;少量逸散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项目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金属粉尘,由于金属粉尘颗粒粒径较大,比重

较大,大部分在设备周围沉降,与边角料一起定期清理,其余部分无组织形式排放。

(4)项目喷砂机为封闭式且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工件在密闭的空间内进行抛光,产

生的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防治:①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

备。②为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等设置隔音挡板。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修,

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废防治:废边角料、塑料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金属粉粉外卖;废活性炭、废油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空桶暂存危废间定期返回原厂家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