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20日关于拟作出沈阳辽中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沈阳辽中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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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20日关于拟作出沈阳辽中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沈阳辽中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辽中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沈阳辽中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略) 辽中区

沈阳辽中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沈阳辽中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

(略) 益环 (略)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一)沈阳辽中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

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满都户镇押牛街村,占地面积为20660.9平方米,厂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6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污水处理间、仓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年出栏肉鸡120万只。总投资1000万元、劳动定员10人,采取两班两运转,单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用1台3吨生物质锅炉供暖。

(二)沈阳辽中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

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老大房镇老观村,占地面积为28297.3平方米,厂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8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污水处理间、仓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年出栏肉鸡120万只。总投资1300万元、劳动定员10人,采取两班两运转,单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用1台4吨生物质锅炉供暖。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沈阳辽中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

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生物质锅炉应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2.沈阳辽中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

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生物质锅炉应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昊明二号、六号养殖场鸡舍均应选用优质饲料、定期喷洒环保型植物除臭剂,并采用干清粪工艺且日产日清;污水处理应为全封闭结构,处理间内各池体应位于地下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环保型植物除臭剂。项目厂界处氨和硫化氢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鸡舍清洗水经粪污处置设施(采用“固液分离器+三级沉淀”)处理后应达到《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等要求后,非施肥季暂存于沉淀池中(沉淀池设置在畜禽场生产区及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地面为混凝土结构;地面进行防水处理;防渗性能要满足重点防渗要求。沉淀池应密闭加盖、容积满足至少贮存9个月要求),施肥季通过地埋式输送管道输送至农田作为液体有机肥料,建设单位应按液肥消纳协议要求妥善处置;生活污水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锅炉排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后,应定期清掏。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防疫废物、消毒剂包装物均为危险废物,应经消毒后分类收集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液分离后的鸡粪、沉淀渣应暂存于满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要求设置的鸡粪临时贮存间内,近 (略) 有机肥厂处置,远期待辽中区域内集中粪污处置企业建成投产后,应及时委托区域内企业进行处置,粪污运输应采用专用封闭车辆,并加装GPS定位,每一次粪污运出场区,均应及时登记;病死鸡应暂存于病死鸡暂存区冷柜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布袋、饲料废包装袋、饲料残渣等应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应将鸡舍、危废暂存间、污水输送管道、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理设施、消毒池、病死鸡暂存区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应将锅炉房、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辽中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沈阳辽中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略) 辽中区

沈阳辽中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沈阳辽中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

(略) 益环 (略)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一)沈阳辽中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

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满都户镇押牛街村,占地面积为20660.9平方米,厂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6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污水处理间、仓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年出栏肉鸡120万只。总投资1000万元、劳动定员10人,采取两班两运转,单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用1台3吨生物质锅炉供暖。

(二)沈阳辽中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

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辽中区老大房镇老观村,占地面积为28297.3平方米,厂界四周均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鸡舍8栋、办公区、锅炉房、鸡粪临时贮存间、污水处理间、仓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年出栏肉鸡120万只。总投资1300万元、劳动定员10人,采取两班两运转,单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供水、供电均依托当地集中设施,鸡舍及办公区用1台4吨生物质锅炉供暖。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沈阳辽中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

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生物质锅炉应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昊明二号白羽鸡养殖场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2.沈阳辽中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

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生物质锅炉应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昊明六号白羽鸡养殖场鸡粪临时贮存间全封闭,废气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引至专用烟道排放。

昊明二号、六号养殖场鸡舍均应选用优质饲料、定期喷洒环保型植物除臭剂,并采用干清粪工艺且日产日清;污水处理应为全封闭结构,处理间内各池体应位于地下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环保型植物除臭剂。项目厂界处氨和硫化氢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鸡舍清洗水经粪污处置设施(采用“固液分离器+三级沉淀”)处理后应达到《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等要求后,非施肥季暂存于沉淀池中(沉淀池设置在畜禽场生产区及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地面为混凝土结构;地面进行防水处理;防渗性能要满足重点防渗要求。沉淀池应密闭加盖、容积满足至少贮存9个月要求),施肥季通过地埋式输送管道输送至农田作为液体有机肥料,建设单位应按液肥消纳协议要求妥善处置;生活污水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锅炉排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后,应定期清掏。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防疫废物、消毒剂包装物均为危险废物,应经消毒后分类收集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液分离后的鸡粪、沉淀渣应暂存于满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要求设置的鸡粪临时贮存间内,近 (略) 有机肥厂处置,远期待辽中区域内集中粪污处置企业建成投产后,应及时委托区域内企业进行处置,粪污运输应采用专用封闭车辆,并加装GPS定位,每一次粪污运出场区,均应及时登记;病死鸡应暂存于病死鸡暂存区冷柜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布袋、饲料废包装袋、饲料残渣等应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应将鸡舍、危废暂存间、污水输送管道、鸡粪临时贮存间、粪污处理设施、消毒池、病死鸡暂存区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应将锅炉房、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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