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西山文化长廊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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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西山文化长廊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西山文化长廊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和相关资料收悉。为积极开展村庄本质巩固村建设,使农村居住品质不断提升,村庄环境全面改善,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宁海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和美乡村建设创建计划的通知》(宁乡振办〔202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西山文化长廊工程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西山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6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2.03平方米。长廊一、三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高度4.11米,地面以下采用单排柱+框架梁板建设于河道上;长廊二为木结构,地上建筑高度5.23米,地面以下采用双排柱+基础建设。仿清建筑,灰筒瓦屋面,檐口柱间仿木铝合金挂落装饰,座椅采用仿腐木+吴王靠背栏杆;地面采用芝麻灰花岗岩铺设。

二、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5.61万元,其中工程费165.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80万元,预备费9.3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资金安排80万元,剩余115.61万元由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解决。

三、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四、工程招标

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该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批文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五、其他

请抓紧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衔接,完成相关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希接批文后,抓紧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


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西山文化长廊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和相关资料收悉。为积极开展村庄本质巩固村建设,使农村居住品质不断提升,村庄环境全面改善,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宁海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和美乡村建设创建计划的通知》(宁乡振办〔202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西山文化长廊工程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西山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6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2.03平方米。长廊一、三为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高度4.11米,地面以下采用单排柱+框架梁板建设于河道上;长廊二为木结构,地上建筑高度5.23米,地面以下采用双排柱+基础建设。仿清建筑,灰筒瓦屋面,檐口柱间仿木铝合金挂落装饰,座椅采用仿腐木+吴王靠背栏杆;地面采用芝麻灰花岗岩铺设。

二、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5.61万元,其中工程费165.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80万元,预备费9.3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资金安排80万元,剩余115.61万元由宁海县岔路镇高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解决。

三、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四、工程招标

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该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本批文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五、其他

请抓紧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衔接,完成相关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希接批文后,抓紧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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