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安居区麻子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安居区麻子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安居区麻子滩水库管理所: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安居区麻子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安居区白马镇毗庐寺,为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维修加固大坝坝顶,改造上游坝坡;拆除重建溢洪道控制段,加固溢洪道泄槽和挑流鼻坎后护坦,新建护岸工程;左右放水洞均重建放水塔、闸房,整治放水隧洞,更换和检修闸门及启闭设备;拆除重建放空洞启闭平台,整治放空隧洞和竖井;整治防洪抢险公路420m,新建左岸放水洞出口管护道路145m,新建右放水闸交通道路100m;新建水库数据中心,完善水库监测和管理设施并实现监测自动化等。项目总投资6582.74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96.21万元。
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遂发改审批〔2022〕21号”对《 (略) 安居区麻子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审查批复的请示》予以批复。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
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强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运,并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机械冲洗废水、灌浆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机械冲洗废水经除油沉淀池进行除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除尘洒水;灌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WSZ-AO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绿化,不排入麻子滩水库和附近沟渠。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等。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管理;临时堆放场应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合理设计施工流程,减少重复作业;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运输机械噪声。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位置,临近敏感点的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降速行驶、禁止鸣笛,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危废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挖方尽量回填,弃渣运至供水工程弃渣场堆放;建筑垃圾部分渣料用于边坡回填和围堰填筑,其余运往弃渣场堆放;拆除的设备进行资源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划定最小作业区域,加强工程和人员管理,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破坏,防止水域污染;应在枯水期施工,合理布局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道路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
(七)严格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避免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及时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接受监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白马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管理, (略) 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9日
(略) 安居区麻子滩水库管理所: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安居区麻子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安居区白马镇毗庐寺,为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维修加固大坝坝顶,改造上游坝坡;拆除重建溢洪道控制段,加固溢洪道泄槽和挑流鼻坎后护坦,新建护岸工程;左右放水洞均重建放水塔、闸房,整治放水隧洞,更换和检修闸门及启闭设备;拆除重建放空洞启闭平台,整治放空隧洞和竖井;整治防洪抢险公路420m,新建左岸放水洞出口管护道路145m,新建右放水闸交通道路100m;新建水库数据中心,完善水库监测和管理设施并实现监测自动化等。项目总投资6582.74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96.21万元。
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遂发改审批〔2022〕21号”对《 (略) 安居区麻子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审查批复的请示》予以批复。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
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强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运,并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机械冲洗废水、灌浆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机械冲洗废水经除油沉淀池进行除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除尘洒水;灌浆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WSZ-AO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绿化,不排入麻子滩水库和附近沟渠。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等。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管理;临时堆放场应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合理设计施工流程,减少重复作业;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运输机械噪声。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位置,临近敏感点的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降速行驶、禁止鸣笛,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危废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挖方尽量回填,弃渣运至供水工程弃渣场堆放;建筑垃圾部分渣料用于边坡回填和围堰填筑,其余运往弃渣场堆放;拆除的设备进行资源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划定最小作业区域,加强工程和人员管理,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破坏,防止水域污染;应在枯水期施工,合理布局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道路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
(七)严格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避免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及时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接受监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白马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管理, (略) 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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