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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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2023年10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阎良区延安路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部热力二期扩容项目

(略) 阎良区前进东路 (略) 道南侧

西安 (略)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是在现有锅炉房内预留位置安装1台21MW天然气热水锅炉并配套安装辅助设施, (略) 政集中供热,供热管网依托现有。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不新增劳动定员。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锅炉房,不存在土建施工。施工期锅炉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音后排放;产生的废包装、废金属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随厂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天然气锅炉采用超低氮燃气微压变相热水锅炉,锅炉烟气经1根高度19米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中的有关排放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721-2014)要求。锅炉应安装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严格落实水污染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锅炉排污水和制水间排放浓水,全部收集经“pH调解+絮凝澄清”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在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音等措施的基础上,应对锅炉房门窗位置进一步密封,采用双层隔声窗进行降噪,同时加强锅炉房大门的密闭性,减少对其产生的噪声贡献值。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夜间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昼间噪声不改变现有噪声背景值现状。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阎良区延安路8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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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热力二期扩容项目

(略) 阎良区前进东路 (略) 道南侧

西安 (略)

本次扩建项目主要是在现有锅炉房内预留位置安装1台21MW天然气热水锅炉并配套安装辅助设施, (略) 政集中供热,供热管网依托现有。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不新增劳动定员。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锅炉房,不存在土建施工。施工期锅炉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音后排放;产生的废包装、废金属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随厂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天然气锅炉采用超低氮燃气微压变相热水锅炉,锅炉烟气经1根高度19米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中的有关排放标准要求,林格曼黑度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721-2014)要求。锅炉应安装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严格落实水污染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锅炉排污水和制水间排放浓水,全部收集经“pH调解+絮凝澄清”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在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音等措施的基础上,应对锅炉房门窗位置进一步密封,采用双层隔声窗进行降噪,同时加强锅炉房大门的密闭性,减少对其产生的噪声贡献值。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夜间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昼间噪声不改变现有噪声背景值现状。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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