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工作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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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工作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在用地要素保障中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确定宁东基地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工作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东基地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工作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级以上资质。

(二)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参选人需至少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现场核查合同原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参选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6日10时前携带比选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参加比选。

四、其他

(一)比选时间:2023年10月26日10时

(二)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东塔楼4楼3号会议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先生0951-*

五、附件

附件1:报名资料清单.docx

附件2:宁东基地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工作服务单位比选须知.docx


宁东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0日

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在用地要素保障中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确定宁东基地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工作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东基地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工作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级以上资质。

(二)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参选人需至少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现场核查合同原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参选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6日10时前携带比选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参加比选。

四、其他

(一)比选时间:2023年10月26日10时

(二)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东塔楼4楼3号会议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先生0951-*

五、附件

附件1:报名资料清单.docx

附件2:宁东基地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项目选址合理性论证工作服务单位比选须知.docx


宁东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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