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隆森堡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儿童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隆森堡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儿童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 (略) 年产1万套儿童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21日-10月27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 (略) 年产1万套儿童家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沙集镇三*村 |
建设单位 | 徐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华远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徐 (略) 拟投资1500 (略) (略) 睢宁县沙集镇三*村,新建标准厂房约9000平方米,建设形成年产1万套儿童家具的生产能力项目。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211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木料加工、砂光、粗磨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细磨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拼板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喷漆、晾干、UV辊涂、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本项目分别以生产车间、危废库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中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含漆收集尘、含漆废布袋、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废砂纸、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等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企业在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化粪池、危废间和漆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加强厂内的生产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避免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 (略) 年产1万套儿童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21日-10月27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 (略) 年产1万套儿童家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沙集镇三*村 |
建设单位 | 徐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华远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徐 (略) 拟投资1500 (略) (略) 睢宁县沙集镇三*村,新建标准厂房约9000平方米,建设形成年产1万套儿童家具的生产能力项目。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211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木料加工、砂光、粗磨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细磨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拼板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喷漆、晾干、UV辊涂、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本项目分别以生产车间、危废库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中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含漆收集尘、含漆废布袋、废干式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废砂纸、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棉纱手套等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企业在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化粪池、危废间和漆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加强厂内的生产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避免雨水直接接触物料,避免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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