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安居经开区顺安南路电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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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安居经开区顺安南路电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环评函〔2023〕69号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安居经开区顺安南路电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 (略) 安居经开区顺安南路电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工 (略) 安居区境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10kV乌安线24#杆至拟建110kV裕能变电站110kV单回架空线(采用双回塔架设,预留一回)长1.35千米;单回110kV电缆长0.55千米。本项目总投资为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

本项目为电网改造及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线路跨越“琼 (略) 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不涉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 (略) 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项目。线路路 (略) 安居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同意。

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基本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跨越琼 (略) 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导线架设以及工程施工要求,减轻对该保护区产生的影响。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指定场地堆存,严禁随意倾倒。

(二)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以适当、稳妥、有效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我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略) 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略) 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1日

遂环评函〔2023〕69号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安居经开区顺安南路电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 (略) 安居经开区顺安南路电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工 (略) 安居区境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10kV乌安线24#杆至拟建110kV裕能变电站110kV单回架空线(采用双回塔架设,预留一回)长1.35千米;单回110kV电缆长0.55千米。本项目总投资为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

本项目为电网改造及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线路跨越“琼 (略) 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不涉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 (略) 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设项目。线路路 (略) 安居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同意。

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基本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跨越琼 (略) 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导线架设以及工程施工要求,减轻对该保护区产生的影响。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指定场地堆存,严禁随意倾倒。

(二)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以适当、稳妥、有效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我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略) 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 (略) 安居生态环境局( (略) 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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