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龙然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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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龙然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龙然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军铺工业一路9号1号楼5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成达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厚街镇军铺工业一路9号1号楼501室(项目厂区中心坐标:北纬22度56分19.893秒,东经113度38分13.302秒),本项目租用一栋8层建筑的第5层建筑作为生产车间和办公室。总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为1600m2,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的加工生产,项目年产护线零件60吨、压线夹12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碎料粉尘产生量较少,不做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模具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少,不做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注塑区设置为密闭负压车间,并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43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及表9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的相关要求对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进行管理,执行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注塑废气中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40m排气筒标准。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9-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引运河,对东引运河环境质量影响轻微。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及处理、处置措施 废包材、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相关处理单位处理。水口料和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废抹布、废液压油、废火花机油、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容器桶属于危废,在危废间分类贮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公示时间 2023-10-2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龙然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军铺工业一路9号1号楼5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成达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厚街镇军铺工业一路9号1号楼501室(项目厂区中心坐标:北纬22度56分19.893秒,东经113度38分13.302秒),本项目租用一栋8层建筑的第5层建筑作为生产车间和办公室。总占地面积1600m2,建筑面积为1600m2,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的加工生产,项目年产护线零件60吨、压线夹12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碎料粉尘产生量较少,不做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模具打磨粉尘产生量较少,不做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注塑区设置为密闭负压车间,并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43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及表9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的相关要求对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进行管理,执行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注塑废气中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40m排气筒标准。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9-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略) 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东引运河,对东引运河环境质量影响轻微。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性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及处理、处置措施 废包材、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相关处理单位处理。水口料和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废抹布、废液压油、废火花机油、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容器桶属于危废,在危废间分类贮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公示时间 2023-10-2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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