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查方案
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查方案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食品安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
抽检检查方案
各分局:
(略) 局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食品安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
二、抽查范围、内容、比例及参与部门
抽查对象:从全县范围内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领域涉及食品安全企业抽检名单中随机抽取。
抽查内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抽查比例:全县范围内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领域涉及食品安全企业日常抽检计划抽取2%。
三、抽查方式及流程
1、县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通过“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名单(包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管辖机 (略) 场监管分局。
2、各市场监管分局在本机关内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3、执法检查人员应按照《 (略) 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检查人员依法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不缺项、不漏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保化科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记录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 (略) 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 (略) 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食品安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
抽检检查方案
各分局:
(略) 局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食品安全、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
二、抽查范围、内容、比例及参与部门
抽查对象:从全县范围内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领域涉及食品安全企业抽检名单中随机抽取。
抽查内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抽查比例:全县范围内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领域涉及食品安全企业日常抽检计划抽取2%。
三、抽查方式及流程
1、县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通过“ (略) 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名单(包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管辖机 (略) 场监管分局。
2、各市场监管分局在本机关内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3、执法检查人员应按照《 (略) 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检查人员依法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不缺项、不漏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保化科具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记录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 (略) 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 (略) 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按照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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