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区高新区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南—光伏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前公示
无锡新区高新区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南—光伏管理单元动态更新批前公示
(略) 规 (略) 编制的《无锡新区高新区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A南—光伏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23年8月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专家论证和部门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 (略) 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动态更新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A南—光伏管理单元规划范围北至新锡路,南至新梅路,东至沪宁高速,西至机场路,面积约8.17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略) 城乡规划条例》
(3)《 (略) 城乡规划条例》
(4)《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5)《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优化用地功能,将新洲路与312国道交叉口西南侧部分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2) (略) 政设施,调整荆同变用地范围,保留部分社会停车场用地,同时将调出的供电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防护绿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3)优化绿地水系,将312国道南侧旺明河向南平移7-18米,蓝线宽度由15米调整为20米。
(4)现状维护,将新华路与312国道交叉口东北侧单身公寓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5)现状维护,更新312国道线型。
(6)现状维护,调整锡绅路与新洲路交叉口西北侧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边界,将部分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7)现状维护,将锡绅路与宅基浜交汇处东南侧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1日——2023年11月20日(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时间)
三、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规划一楼大厅公示栏(新吴区龙山路9号)
四、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联系电话:051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管理处(联系电话:051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1日
(略) 规 (略) 编制的《无锡新区高新区A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A南—光伏管理单元动态更新》已于2023年8月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规划成果已按照专家论证和部门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 (略) 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动态更新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有意见与建议者请与我局联系。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A南—光伏管理单元规划范围北至新锡路,南至新梅路,东至沪宁高速,西至机场路,面积约8.17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略) 城乡规划条例》
(3)《 (略) 城乡规划条例》
(4)《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规定》
(5)《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操作规程》
3、更新内容及理由
(1)优化用地功能,将新洲路与312国道交叉口西南侧部分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2) (略) 政设施,调整荆同变用地范围,保留部分社会停车场用地,同时将调出的供电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防护绿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3)优化绿地水系,将312国道南侧旺明河向南平移7-18米,蓝线宽度由15米调整为20米。
(4)现状维护,将新华路与312国道交叉口东北侧单身公寓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5)现状维护,更新312国道线型。
(6)现状维护,调整锡绅路与新洲路交叉口西北侧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边界,将部分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7)现状维护,将锡绅路与宅基浜交汇处东南侧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1日——2023年11月20日(有效反馈意见时间为公示时间)
三、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规划一楼大厅公示栏(新吴区龙山路9号)
四、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联系电话:051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管理处(联系电话:051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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