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拟审批公示
2023年10月19日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管委会339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大庆高新区大庆 (略) 12万吨/年稳定轻烃加工项目 | 大庆高新区宏伟化工园区大庆 (略) 院内 | 大庆 (略) | 黑龙江好旺 (略) |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档,满足防尘抑尘要求。尽可能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水泥、混凝土现场搅拌量。土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避免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运输车辆装载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措施,减少沿途散落。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应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风速大于4m/s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施工场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选用正规厂家、噪声较低的环保型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对高噪声设备四周加设隔声屏障、严禁在22:00~6:00时间段内施工、重型运输车夜间严禁使用,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应及时清运,运出废物应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街洒落泥土, (略) 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可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丢弃。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过简单的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地面降尘。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3台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加热,1号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5)表2标准限值要求;2号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5)表2标准限值要求;3号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5)表2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利用原有项目生产装置,装置区尾冷凝器产生含烃不凝气依托原有火炬管 (略) 火炬系统焚烧处理,满足本项目含烃不凝尾气焚烧处理要求。利用原有氧化锌脱硫剂反应器、氧化锌脱硫剂反应器处理加氢精制产生的H2S,反应产生的微量水进入产品,产生的少量H2S废气随氢气返回系统循环处理;在生产过程生产设备装置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等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排放。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操作,加强输送管线的日常管理与检查,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现象,采用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最大程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的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8个500m3储罐均采用内浮顶压力储罐+氮封措施贮存,有效控制罐体工作损耗油气减少储罐NMHC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的NMHC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建设项目对储罐装卸设施采用浸没式液下鹤管装车,并设置负压油气集气回收设施,油气回收率不低于95%。对装车鹤位未收集的油气采取双活性炭吸附罐交替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双活性炭吸附罐排气口排放,无组织排放的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化验室检验产生的废气采用通风橱集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楼顶11m高排气筒排放,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排入管网进入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通过管道运送至黑龙江莱睿普思 (略) 污水处理站依托处理,处理出水满足园区污水纳管要求后经管网排入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 冷却塔排水经管道运输进入黑龙江莱睿普思 (略) 循环水系统处理。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储罐区、生产装置区、防渗污水池、事故池、危险废物贮存点、化验室属于重点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区相关要求,危废贮存点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导热油炉房、原料贮存间属于一般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根据企业原有地下水监测井布设情况,本项目利用现有监测井2个,新增监测井2个。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采用隔声和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在桶内,封闭保存,存储于实验废液暂存间内,实验废液暂存间位于化验室内,占地面积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钴钼催化剂、ZnO脱硫废物、废镍催化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导热油炉每3年更换一次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储存。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管委会339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大庆高新区大庆 (略) 12万吨/年稳定轻烃加工项目 | 大庆高新区宏伟化工园区大庆 (略) 院内 | 大庆 (略) | 黑龙江好旺 (略) |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档,满足防尘抑尘要求。尽可能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水泥、混凝土现场搅拌量。土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避免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运输车辆装载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措施,减少沿途散落。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应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风速大于4m/s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施工场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选用正规厂家、噪声较低的环保型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现场设备安装质量,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行、对高噪声设备四周加设隔声屏障、严禁在22:00~6:00时间段内施工、重型运输车夜间严禁使用,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弃土应及时清运,运出废物应使用苫布遮盖,不得沿街洒落泥土, (略) 政部门批准的地点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可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丢弃。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过简单的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地面降尘。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3台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加热,1号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5)表2标准限值要求;2号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5)表2标准限值要求;3号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5)表2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利用原有项目生产装置,装置区尾冷凝器产生含烃不凝气依托原有火炬管 (略) 火炬系统焚烧处理,满足本项目含烃不凝尾气焚烧处理要求。利用原有氧化锌脱硫剂反应器、氧化锌脱硫剂反应器处理加氢精制产生的H2S,反应产生的微量水进入产品,产生的少量H2S废气随氢气返回系统循环处理;在生产过程生产设备装置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等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排放。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操作,加强输送管线的日常管理与检查,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现象,采用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最大程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的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8个500m3储罐均采用内浮顶压力储罐+氮封措施贮存,有效控制罐体工作损耗油气减少储罐NMHC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的NMHC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建设项目对储罐装卸设施采用浸没式液下鹤管装车,并设置负压油气集气回收设施,油气回收率不低于95%。对装车鹤位未收集的油气采取双活性炭吸附罐交替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双活性炭吸附罐排气口排放,无组织排放的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化验室检验产生的废气采用通风橱集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楼顶11m高排气筒排放,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排入管网进入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通过管道运送至黑龙江莱睿普思 (略) 污水处理站依托处理,处理出水满足园区污水纳管要求后经管网排入宏伟园区污水处理厂。 冷却塔排水经管道运输进入黑龙江莱睿普思 (略) 循环水系统处理。 (四)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加强管理,定期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储罐区、生产装置区、防渗污水池、事故池、危险废物贮存点、化验室属于重点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区相关要求,危废贮存点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导热油炉房、原料贮存间属于一般防渗区,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根据企业原有地下水监测井布设情况,本项目利用现有监测井2个,新增监测井2个。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采用隔声和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 (略) 政环卫部门处置。化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贮存在桶内,封闭保存,存储于实验废液暂存间内,实验废液暂存间位于化验室内,占地面积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钴钼催化剂、ZnO脱硫废物、废镍催化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导热油炉每3年更换一次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储存。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八)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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