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7日做出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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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7日做出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公告

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7日做出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公告
2023-10-17 10:00 来源: (略) 岑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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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出的行政许可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审批事项名称

办理结果

审批文号

及批复链接

审批时间

1

(略) 国 (略) (略) 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准予许可

梧(岑溪)环评字〔2023〕27号

2023年10月14日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电话:0774-*,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岑溪生态环境局,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关联文件:

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7日做出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公告
2023-10-17 10:00 来源: (略) 岑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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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出的行政许可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审批事项名称

办理结果

审批文号

及批复链接

审批时间

1

(略) 国 (略) (略) 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准予许可

梧(岑溪)环评字〔2023〕27号

2023年10月14日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电话:0774-*,电子邮箱:*@*63.com,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岑溪生态环境局,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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