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0月20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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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20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关于2023年10月20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 (略) 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 编:*。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产40万块水泥预制步行板生产项目

**日

河南 (略)

(略) (略) 陕州区硖石乡

三门峡铁路 (略)

三门峡铁路 (略) 拟投资200万元,利用采石场现有厂区改建水泥预制板生产线,购置预制构件自动化生产机、钢筋网片制作机等设备,建设年产40万块水泥预制步行板生产项目。

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管理。

(2)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3)固废:建筑垃圾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如废钢、铁块等)集中收集送到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按有关规定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废弃物堆放至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

(4)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修建临时厕所及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建筑施工废水收集后引入隔油池及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二、营运期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水泥、煤灰筒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排放(DA001~DA003),上料过程和搅拌机搅拌产生的粉尘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4);废气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2020年修订版))标准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原料卸料、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以及上料、搅拌过程中未被收集的粉尘,厂区道路硬化或绿化,并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抑尘,厂区大门口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对车辆进行冲洗;项目料场进行全封闭,仅保留运输、装卸车辆通道,汽车在全封闭车间内卸车,卸料时门窗关闭,原料库顶层安装喷雾设施,对堆场全网覆盖洒水,减少粉尘产生。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2020)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生产工艺用水自然蒸发耗散,喷干雾抑尘用水和养护用水全部蒸发耗散,设备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制备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1套,并配套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生产设备、风机、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限制时速并严禁鸣笛、减振、隔声、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金属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定期清运,综合利用,废滤料、废减水剂桶由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废脱模剂桶经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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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20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 (略) 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 编:*。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产40万块水泥预制步行板生产项目

**日

河南 (略)

(略) (略) 陕州区硖石乡

三门峡铁路 (略)

三门峡铁路 (略) 拟投资200万元,利用采石场现有厂区改建水泥预制板生产线,购置预制构件自动化生产机、钢筋网片制作机等设备,建设年产40万块水泥预制步行板生产项目。

一、施工期

(1)废气: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管理。

(2)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3)固废:建筑垃圾对于可以回收利用的(如废钢、铁块等)集中收集送到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按有关规定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废弃物堆放至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

(4)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修建临时厕所及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建筑施工废水收集后引入隔油池及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二、营运期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水泥、煤灰筒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排放(DA001~DA003),上料过程和搅拌机搅拌产生的粉尘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4);废气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2020年修订版))标准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原料卸料、转运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以及上料、搅拌过程中未被收集的粉尘,厂区道路硬化或绿化,并安排专人定时洒水抑尘,厂区大门口设置自动冲洗装置对车辆进行冲洗;项目料场进行全封闭,仅保留运输、装卸车辆通道,汽车在全封闭车间内卸车,卸料时门窗关闭,原料库顶层安装喷雾设施,对堆场全网覆盖洒水,减少粉尘产生。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2020)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生产工艺用水自然蒸发耗散,喷干雾抑尘用水和养护用水全部蒸发耗散,设备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制备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1套,并配套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生产设备、风机、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限制时速并严禁鸣笛、减振、隔声、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金属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定期清运,综合利用,废滤料、废减水剂桶由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废脱模剂桶经危废暂存间(5m2)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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