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周家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大竹县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周家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大竹县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周家区域)地块,该地块位于大竹县周家镇新胜村,占地面积约11975平方米,中心位置坐标为107.*°E,30.*°N。依据规划文件可知,该地块未来用地性质已变更为福利设施用地(A6), (略) ,属于第一类用地。
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该地块一直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农作物,分布于整个地块。地块内无外来物质堆存,无生活垃圾堆放。根据调查走访及历史影像等判定,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无污染源,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极小;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1家企业,为大竹县周家镇太平矸石砖厂。经过调查分析,周边污染源不会构成本地块的潜在污染源。
经快速测定仪器XRF、PID进行快速测定现场表层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历史上无生产性企业存在过,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未被列入疑似污染地块且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等行业。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福利设施用地(A6)使用。
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大竹县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周家区域)地块,该地块位于大竹县周家镇新胜村,占地面积约11975平方米,中心位置坐标为107.*°E,30.*°N。依据规划文件可知,该地块未来用地性质已变更为福利设施用地(A6), (略) ,属于第一类用地。
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该地块一直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农作物,分布于整个地块。地块内无外来物质堆存,无生活垃圾堆放。根据调查走访及历史影像等判定,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无污染源,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极小;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1家企业,为大竹县周家镇太平矸石砖厂。经过调查分析,周边污染源不会构成本地块的潜在污染源。
经快速测定仪器XRF、PID进行快速测定现场表层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历史上无生产性企业存在过,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未被列入疑似污染地块且不涉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废物等行业。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福利设施用地(A6)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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