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检测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 (略) 1号楼307、308、309室
公示时间:2023-10-27
受理时间:2023-10-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挥发性试剂使用全部集中在308室,检测过程中使用挥发性试剂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通风橱及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项目所在建筑屋顶的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实验废水排入园区公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中配制试剂产生的废液及第一、二遍器具清洗废水单独收集后妥善储存至危废暂存间,全部作危废处置。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沾染试剂的废包装物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纯水系统产生的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危险废物妥善存储危废暂存间内,交由北京鑫兴众成 (略) 转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东方博环(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华科创(北京) (略)

建设地点: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 (略) 1号楼307、308、309室
公示时间:2023-10-27
受理时间:2023-10-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挥发性试剂使用全部集中在308室,检测过程中使用挥发性试剂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通风橱及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项目所在建筑屋顶的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实验废水排入园区公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中配制试剂产生的废液及第一、二遍器具清洗废水单独收集后妥善储存至危废暂存间,全部作危废处置。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沾染试剂的废包装物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纯水系统产生的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危险废物妥善存储危废暂存间内,交由北京鑫兴众成 (略) 转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东方博环(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华科创(北京)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