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达茂旗哈拉西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达茂旗哈拉西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
唐山 (略) 达茂旗哈拉西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达茂旗哈拉西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已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唐山 (略) 达茂旗哈拉西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旗政府所在地百灵庙镇西北330°、直距29km处,行政区划属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管辖。矿区极值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东经:110°15′03.263″~110°16′58.750″,北纬:41°55′37.383″~41°56′47.248″;本项目由年采300万吨石灰岩矿扩建到800万吨,采用“机械+爆破作业”的方式开采。委托民爆企业进行钻孔、爆破服务,本项目不建设炸药库、不存放炸药。矿区占地面积3.771km2,开采标高:1472~1410m(开采标高不变),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改扩建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18.4年。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联系方式:186-4720-8832。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云飞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略)
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作者(189点击查看>>*6374,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0-20 16:23
唐山 (略) 达茂旗哈拉西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达茂旗哈拉西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已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唐山 (略) 达茂旗哈拉西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旗政府所在地百灵庙镇西北330°、直距29km处,行政区划属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管辖。矿区极值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东经:110°15′03.263″~110°16′58.750″,北纬:41°55′37.383″~41°56′47.248″;本项目由年采300万吨石灰岩矿扩建到800万吨,采用“机械+爆破作业”的方式开采。委托民爆企业进行钻孔、爆破服务,本项目不建设炸药库、不存放炸药。矿区占地面积3.771km2,开采标高:1472~1410m(开采标高不变),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改扩建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18.4年。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日止);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联系方式:186-4720-8832。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云飞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略)
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作者(189点击查看>>*6374,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0-2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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