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10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吨沙库巴曲缬沙坦钠、60吨瑞舒伐他汀钙、60吨替格瑞洛原料药及0.05吨棕榈酸帕利哌酮无菌原料药建设项目

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通海四路2号

南通 (略)

南京 (略)

(1)车间高浓含卤素废气经新增吸附-脱附装置(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树脂吸附-脱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投料废气等经新增“一级碱+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一并经新增DA011排气筒25米高空排放

(2)发酵废气经高效过滤器预处理后,车间其他含DMF等废气经新增酸式筛板塔预处理后与其他低浓含卤素废气、高浓度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收集废气、罐区收集废气经现有“一级碱喷淋+RTO(2套,在建1套2#RTO装置,与现有1#RTO装置1用1备;待2#RTO装置建成后,日常使用以在建2#RTO装置为主1#RTO炉作为备用)+碱喷淋塔”装置处理后,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一并由现有DA005排气筒25米高空排放。(2)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设备蒸发除盐,盐作为危废处理,蒸发废水与高COD废水一并进入调节池一,经芬顿氧化后和调节池二的低浓度污水进入“铁碳微电解池+中和+混凝”单元处理后,与经调节池三收集的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并进入后续“水解+EGSB+厌氧沉淀+缺氧+好氧+沉淀”单元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

(3)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后,可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吨沙库巴曲缬沙坦钠、60吨瑞舒伐他汀钙、60吨替格瑞洛原料药及0.05吨棕榈酸帕利哌酮无菌原料药建设项目

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通海四路2号

南通 (略)

南京 (略)

(1)车间高浓含卤素废气经新增吸附-脱附装置(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树脂吸附-脱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投料废气等经新增“一级碱+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一并经新增DA011排气筒25米高空排放

(2)发酵废气经高效过滤器预处理后,车间其他含DMF等废气经新增酸式筛板塔预处理后与其他低浓含卤素废气、高浓度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收集废气、罐区收集废气经现有“一级碱喷淋+RTO(2套,在建1套2#RTO装置,与现有1#RTO装置1用1备;待2#RTO装置建成后,日常使用以在建2#RTO装置为主1#RTO炉作为备用)+碱喷淋塔”装置处理后,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一并由现有DA005排气筒25米高空排放。(2)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设备蒸发除盐,盐作为危废处理,蒸发废水与高COD废水一并进入调节池一,经芬顿氧化后和调节池二的低浓度污水进入“铁碳微电解池+中和+混凝”单元处理后,与经调节池三收集的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并进入后续“水解+EGSB+厌氧沉淀+缺氧+好氧+沉淀”单元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

(3)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后,可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