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原料药及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原料药及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新增原料药及中试项目 | 天津 (略) | (略) 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 天津中环宏泽 (略) | 天津 (略) (略) 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总占地面积*.7m2。企业被西青区赛达北二道分隔为南(230亩)、北(70亩)两部分,赛达北二道北侧五座仓库,外租给天津耀德 (略) , (略) 运营范围。公司主要进行制剂、原料药的生产。公司目前年产制剂产品80亿片/粒,年生产原料药10.511吨(包括阿替洛尔3吨、马来酸噻吗洛尔2吨、伊曲康唑2吨、奥沙拉秦钠1吨、吲达帕胺2.5吨、富马酸福莫特罗1kg、盐酸多奈哌齐10kg),其中阿替洛尔、马来酸噻吗洛尔外售,伊曲康唑、奥沙拉秦钠、吲达帕胺、富马酸福莫特罗、盐酸多奈哌齐均作为厂区制剂原料自用,不作为产品外售。因市场需求,公司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拟投资115.25万元,依托现有车间及生产设备建设“天津 (略) 新增原料药及中试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停止厂区内现有原料药奥沙拉秦钠生产,现有部分制剂生产所需的原料药奥沙拉秦钠由自产改为购买;②原奥沙拉秦钠原料药部分生产设备用于本项目新增原料药盐酸苯海索的生产;③依托富马酸福莫特罗、盐酸多奈哌齐部分设备进行9种原料药的中试。本项目设计年生产盐酸苯海索2吨, (略) 制剂的原料使用,部分外售;本项目中试主要进行工艺参数(反应温度、搅拌类型等)等验证,中试得到的合格样品移交给技术合作单位用于制剂中试,不满足产品指标的不合格品作为危废进行处理。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厂区制剂产品年产能80亿片(粒)保持不变;年生产原料药阿替洛尔3吨、马来酸噻吗洛尔2吨,阿替洛尔、马来酸噻吗洛尔 (略) (略) (略) 的制剂原料;年生产原料药盐酸苯海索2吨,部分作为厂内制剂原料使用,部分外售。 |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仅对室内现有合成车间二奥沙拉秦钠反应区进行改造,并购置少量设备,其余合成车间一(中试车间1和中试车间2)、合成精制车间(洁净区1、洁净区2)不进行改造。施工阶阶段,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对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一般来说,施工期间上述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运营期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合成车间一、合成车间二及合成精制车间盐酸苯海索生产及9种原料中试产生的废气与车间现有原料药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统一收集后,进入现有水喷淋+氢氧化钠水解+活性炭吸附-解析再生+次氯酸钠氧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尾气用酸雾吸收器(5%NaOH碱液)吸收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41)排放。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包括设备清洗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纯水制备设备排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以及锅炉排水,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与厂区现有工程废水一起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西青大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离心机、干燥箱的噪声,离心机、干燥箱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并依托厂内现有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的振动及传播。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艺废液、工艺废渣、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废气处理装置废冷凝液、废活性炭、废药品,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需要,符合工业园区工能定位和发展规划,建设地区常规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厂界声环境达标;运营过程对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防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改变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因此,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控制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 无 | 2023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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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新增原料药及中试项目 | 天津 (略) | (略) 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 天津中环宏泽 (略) | 天津 (略) (略) 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总占地面积*.7m2。企业被西青区赛达北二道分隔为南(230亩)、北(70亩)两部分,赛达北二道北侧五座仓库,外租给天津耀德 (略) , (略) 运营范围。公司主要进行制剂、原料药的生产。公司目前年产制剂产品80亿片/粒,年生产原料药10.511吨(包括阿替洛尔3吨、马来酸噻吗洛尔2吨、伊曲康唑2吨、奥沙拉秦钠1吨、吲达帕胺2.5吨、富马酸福莫特罗1kg、盐酸多奈哌齐10kg),其中阿替洛尔、马来酸噻吗洛尔外售,伊曲康唑、奥沙拉秦钠、吲达帕胺、富马酸福莫特罗、盐酸多奈哌齐均作为厂区制剂原料自用,不作为产品外售。因市场需求,公司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拟投资115.25万元,依托现有车间及生产设备建设“天津 (略) 新增原料药及中试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停止厂区内现有原料药奥沙拉秦钠生产,现有部分制剂生产所需的原料药奥沙拉秦钠由自产改为购买;②原奥沙拉秦钠原料药部分生产设备用于本项目新增原料药盐酸苯海索的生产;③依托富马酸福莫特罗、盐酸多奈哌齐部分设备进行9种原料药的中试。本项目设计年生产盐酸苯海索2吨, (略) 制剂的原料使用,部分外售;本项目中试主要进行工艺参数(反应温度、搅拌类型等)等验证,中试得到的合格样品移交给技术合作单位用于制剂中试,不满足产品指标的不合格品作为危废进行处理。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厂区制剂产品年产能80亿片(粒)保持不变;年生产原料药阿替洛尔3吨、马来酸噻吗洛尔2吨,阿替洛尔、马来酸噻吗洛尔 (略) (略) (略) 的制剂原料;年生产原料药盐酸苯海索2吨,部分作为厂内制剂原料使用,部分外售。 |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仅对室内现有合成车间二奥沙拉秦钠反应区进行改造,并购置少量设备,其余合成车间一(中试车间1和中试车间2)、合成精制车间(洁净区1、洁净区2)不进行改造。施工阶阶段,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对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一般来说,施工期间上述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运营期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合成车间一、合成车间二及合成精制车间盐酸苯海索生产及9种原料中试产生的废气与车间现有原料药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统一收集后,进入现有水喷淋+氢氧化钠水解+活性炭吸附-解析再生+次氯酸钠氧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尾气用酸雾吸收器(5%NaOH碱液)吸收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41)排放。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包括设备清洗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纯水制备设备排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以及锅炉排水,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与厂区现有工程废水一起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西青大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离心机、干燥箱的噪声,离心机、干燥箱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并依托厂内现有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的振动及传播。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艺废液、工艺废渣、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废气处理装置废冷凝液、废活性炭、废药品,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需要,符合工业园区工能定位和发展规划,建设地区常规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厂界声环境达标;运营过程对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防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改变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因此,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控制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 无 | 2023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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