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验收结果及奖补资金发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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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验收结果及奖补资金发放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 (略) 〔2021〕7号)、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略) 发〔2021〕2号)和《 (略) 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永农组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经建设主体“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中央资金为1000万元。根据文件要求, (略) ,对2022年建设的11家(明细附后)建设主 (略) 冷库建设的技术标准,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测量和检查设施设备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局党组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

  如有异议, (略) 农业农村局产业化股樊海成联系,联系电话0359-*。

附件: 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名单(1).xlsx

  2023年10月23日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 (略) 〔2021〕7号)、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略) 发〔2021〕2号)和《 (略) 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永农组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经建设主体“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中央资金为1000万元。根据文件要求, (略) ,对2022年建设的11家(明细附后)建设主 (略) 冷库建设的技术标准,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测量和检查设施设备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局党组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

  如有异议, (略) 农业农村局产业化股樊海成联系,联系电话0359-*。

附件: 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名单(1).xlsx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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