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山市惠顿电器有限公司用地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关于变更中山市惠顿电器有限公司用地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不动产证号为粤(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出让用地, (略) 阜沙镇阜旺街1号,用地面积4705平方米,不动产权 (略) (略)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地指标为:容积率:0.8-2.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15%-20%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50m,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m
绿地率: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小榄镇民安中路1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附件:
不动产证号为粤(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出让用地, (略) 阜沙镇阜旺街1号,用地面积4705平方米,不动产权 (略) (略)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地指标为:容积率:0.8-2.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15%-20%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50m,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m
绿地率: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小榄镇民安中路1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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