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南宁横州市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农〔2023〕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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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南宁横州市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农〔2023〕213号

(略) 水利局:

广西南宁水 (略) 编制的《广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已对该项目工程概算进行了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意见, (略) 财政局的概算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广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工程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为“2310-*-19-05-*”。

蒙江河为郁江一级支流, (略) 镇龙山,流域面积为445km2,干流河长为54.2km,评价坡降为0.84‰。蒙江河流域地处低纬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暴雨频繁、洪涝灾害严重,项目河段现状基本无防洪工程,发生大洪水时局部地势较低区域受淹,岸坡为天然状态,局部抗冲刷能力低,洪水期常发生崩坍现象,河道淤积影响行洪,沿岸的农田受冲毁,面积减少,粮食减产。因此,为了保障蒙江河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对广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进行整治是必要的。

二、水文

(一)同意采用暴雨推求洪水的计算方法计算的设计洪水成果,经考虑上游水库调洪影响后,蒙江镇海至旺塘段、勒芬至江头村段的5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235m3/s、327m3/s。

(二)同意治涝洪水成果。

(三)同意施工洪水成果。

(四)同意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基本烈度均为Ⅶ度。

(二)同意治理河段工程地质评价。治理河段位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

1.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沿线属低山及河流阶地貌,沿线覆盖层为杂填土,冲洪积层砂砾卵石、粉质黏土、淤泥质粉质黏土、细砂,以及残坡积粉质黏土层等,下伏基岩为泥质粉砂岩。沿线岸坡多为土质岸坡,凹岸段或地形较陡岸坡稳定性较差,其余岸坡基本稳定,宜对稳定较差岸坡进行适当防护。护岸工程基础可置于粉质黏土层、砂砾卵石或基岩上,承载力能满足要求,局部存在软弱土层,经适当处理后能满足要求。

2.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沿线属河流冲积平原地貌,沿线覆盖层为杂填土,冲洪积层砂砾卵石、粉质黏土、淤泥质粉质黏土、圆砾及细砂等,下伏基岩为灰岩或砂岩。沿线岸坡多为土质岸坡,凹岸段或地形较陡岸坡稳定性较差,其余岸坡基本稳定,宜对稳定较差岸坡进行适当防护。护岸工程基础可置于粉质黏土层、砂砾卵石、圆砾层或基岩上,承载力能满足要求,局部存在软弱土层,经适当处理后能满足要求。

(三)同意附属建筑物工程地质评价。附属建筑物主要为排水涵、下河步级等,基础可置于粉质黏土层、砂砾卵石、圆砾层或基岩上,承载力能满足要求,局部存在软弱土层,经适当处理后能满足要求。

(四)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回填料主要采用开挖料,质量和储量能满足要求;通过外购解决块石料和骨料缺乏问题,质量和储量能满足要求。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同意工程任务为岸坡防护,通过建设护岸防止岸坡崩塌,维护河道稳定,保护农田和耕地。

(二)同意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洪水;治涝标准采用自排5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

(三)同意设计水面线成果,工程建设后蒙江河1+500~0+000断面、4+815~0+000断面的5年一遇洪水位分别为75.0m~75.6m、51.6m~53.9m。

(四)同意工程规模为:治理河道长度为6.315km,新建护岸总长3.811km,设置排水涵、下河步级等附属建筑物。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核定工程护岸级别5级,穿护岸建筑物级别与所在护岸级别相同;同意护岸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设计,排涝涵管按5年一遇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

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同意本工程各建筑物不进行抗震设计,但应采取抗震措施。

同意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环境类别为三类,相应建筑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要求。

(二)工程总体布置

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工程治理河段总长6315m,新建护岸总长3811.11m。其中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治理河段长1500m,起点为罗塘村桥下游15m处,终点为旺塘村南侧400m的河道处,新建护岸工程长度709.17m(其中左岸157.81m、右岸551.36m);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河段长4815m,起点为勒芬村桥头下游110m处,终点为江头村桥上游处,新建护岸工程长度3101.94m(其中左岸1917.99m、右岸1183.95m)。

新建下河步级23座(其中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4座,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19座)、新建排水涵管9处(其中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5处,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4处)、拆除废旧桥墩4座(桩号B0+540处)。

(三)护岸工程设计

同意设计推荐的护岸结构设计方案。

工程护岸分别采用墙式护岸(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重力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土墙)和坡式护岸(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生态格网绿宾垫护坡、格宾网笼挡墙+草皮护坡)。墙式护岸挡墙顶平岸顶;坡式护岸护脚挡墙顶高程按高出常水位0.3~0.5米控制。

1.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

(1)左岸桩号AZ0+000.0~AZ0+110.51,右岸桩号AY0+000.00~AY0+109.96采用格宾网笼挡墙+草皮护坡,格宾网笼挡墙高3m,内侧直立并设土工布,墙后回填开挖料,墙外坡呈台阶式,共三层,第一、第二、第三层高1.0m,宽2m、1.5m和1.0m。挡墙墙脚临河侧采用抛石回填,护脚挡墙墙顶以上设草皮护坡与现状岸顶相连接。

(2)左岸桩号AZ1+248.20~AZ1+295.5,右岸桩号AY0+150.0~AY0+449.9采用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护岸。挡墙顶宽0.7m,外侧坡比1:1.0,内侧坡比1:0.75,下墙面坡比为1:0.5,墙底反坡比为1:10。基础落座在强风化泥质砂岩或圆砾上。

(3)右岸桩号AY1+050.57~AY1+193.00采用重力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护岸。墙顶宽度0.6m,背水面坡比为1:0.4,迎水面铅直,设计墙高3.5m~4m,临河侧采用抛石回填。

2.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

(1)左岸桩号BZ0+274.03~BZ0+331.19、BZ0+515.68~BZ0+582.44、BZ0+618.49~BZ0+678.50、BZ1+034.97~BZ1+106.72、BZ2+979.67~BZ3+079.58、BZ3+146.41~BZ3+178.80、BZ3+178.80~BZ3+344.55、BZ3+713.23~BZ4+043.54、BZ4+043.54~BZ4+174.05、BZ4+417.33~BZ4+593.89,右岸桩号BY0+141.01~BY0+300.77、BY1+464.69~BY1+498.88、BY1+626.44~BY1+699.85、BY4+079.26~BY4+206.34、BY4+500.02~BY4+693.98采用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护岸。挡墙顶宽0.7m,外侧坡比1:1.0,内侧坡比1:0.75,下墙面坡比为1:0.5,墙底反坡比为1:10。基础落座在粉质黏土、圆砾或灰岩上。

(2)左岸桩号BZ0+331.19~BZ0+398.41、BZ0+582.44~BZ0+618.49、BZ0+678.50~BZ0+707.37、BZ1+228.81~BZ1+333.70、BZ1+697.61~BZ1+900.61、BZ2+609.65~BZ2+829.67,右岸桩号BY0+124.71~BY0+141.01、BY0+300.77~BY0+325.60、BY1+397.71~BY1+464.69、BY1+498.88~BY1+626.44、BY2+333.55~BY2+693.43、采用坡式护岸即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生态格网绿宾垫护坡。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顶宽0.7m,外侧坡比1:1.0,内侧坡比1:0.75,下墙面坡比为1:0.5,墙底反坡比为1:10。挡墙顶衔接生态格网绿宾垫护坡,网垫由护脚顶布置至岸顶,坡比为1:1.5或1:2.0,网垫厚0.3m,背水面侧铺设防渗土工布,规格为300g/m2,岸顶网垫末端设C20砼齿墙。

(3)左岸桩号BZ3+079.58~BZ3+146.41采用重力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护岸。墙顶宽度0.6m,背水面坡比为1:0.4,迎水面铅直,临河侧采用抛石回填。

3.护岸挡墙墙背回填料及其填筑标准应满足《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要求。

下阶段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优化护岸结构设计。

(四)排水工程

同意新建排水涵管9处(其中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5处,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4处)。

工程排水涵采用C30钢筋预制砼管,内径1.0~1.8米,在排水涵进口处采用砖砌集水井集水,涵管出水口接入埋石砼挡墙预留孔口;排水涵出口管底根据实际情况高出河床0.2m~0.6m,砼管水平坡度2%。

(五)附属建筑物

1. 同意沿岸布置23座下河步级(其中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4座,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19座),步级宽3m,为C20混凝土结构。

2. 拆除河道中废旧桥墩4座。

(六)工程安全监测

同意工程安全监测设计方案。

六、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总工期为11个月。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一)同意工程用地范围及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本工程永久征收土地15.36亩(主要为林地、园地和草地),临时征用土地33.0亩,不涉及基本农田。

(二)同意工程征地所采用的补偿依据和补偿标准。

八、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

同意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九、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同意对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主要危害分析;提出的主要防范措施基本可行。

十、节能设计

同意设计提出的节能原则和主要节能降耗措施。

十一、工程管理设计

同意工程管理设计方案。

十二、设计概算

(一)同意设计概算所采用的编制依据、原则及计算方法。

(二)同意设计概算采用2023年第7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水平编制,经审核,工程总投资为1472.63万元。

附表:广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略) 财政局审定后)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20日


(略) 水利局:

广西南宁水 (略) 编制的《广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已对该项目工程概算进行了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意见, (略) 财政局的概算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广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工程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为“2310-*-19-05-*”。

蒙江河为郁江一级支流, (略) 镇龙山,流域面积为445km2,干流河长为54.2km,评价坡降为0.84‰。蒙江河流域地处低纬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暴雨频繁、洪涝灾害严重,项目河段现状基本无防洪工程,发生大洪水时局部地势较低区域受淹,岸坡为天然状态,局部抗冲刷能力低,洪水期常发生崩坍现象,河道淤积影响行洪,沿岸的农田受冲毁,面积减少,粮食减产。因此,为了保障蒙江河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对广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进行整治是必要的。

二、水文

(一)同意采用暴雨推求洪水的计算方法计算的设计洪水成果,经考虑上游水库调洪影响后,蒙江镇海至旺塘段、勒芬至江头村段的5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为235m3/s、327m3/s。

(二)同意治涝洪水成果。

(三)同意施工洪水成果。

(四)同意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基本烈度均为Ⅶ度。

(二)同意治理河段工程地质评价。治理河段位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

1.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沿线属低山及河流阶地貌,沿线覆盖层为杂填土,冲洪积层砂砾卵石、粉质黏土、淤泥质粉质黏土、细砂,以及残坡积粉质黏土层等,下伏基岩为泥质粉砂岩。沿线岸坡多为土质岸坡,凹岸段或地形较陡岸坡稳定性较差,其余岸坡基本稳定,宜对稳定较差岸坡进行适当防护。护岸工程基础可置于粉质黏土层、砂砾卵石或基岩上,承载力能满足要求,局部存在软弱土层,经适当处理后能满足要求。

2.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沿线属河流冲积平原地貌,沿线覆盖层为杂填土,冲洪积层砂砾卵石、粉质黏土、淤泥质粉质黏土、圆砾及细砂等,下伏基岩为灰岩或砂岩。沿线岸坡多为土质岸坡,凹岸段或地形较陡岸坡稳定性较差,其余岸坡基本稳定,宜对稳定较差岸坡进行适当防护。护岸工程基础可置于粉质黏土层、砂砾卵石、圆砾层或基岩上,承载力能满足要求,局部存在软弱土层,经适当处理后能满足要求。

(三)同意附属建筑物工程地质评价。附属建筑物主要为排水涵、下河步级等,基础可置于粉质黏土层、砂砾卵石、圆砾层或基岩上,承载力能满足要求,局部存在软弱土层,经适当处理后能满足要求。

(四)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回填料主要采用开挖料,质量和储量能满足要求;通过外购解决块石料和骨料缺乏问题,质量和储量能满足要求。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同意工程任务为岸坡防护,通过建设护岸防止岸坡崩塌,维护河道稳定,保护农田和耕地。

(二)同意防洪标准采用5年一遇洪水;治涝标准采用自排5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

(三)同意设计水面线成果,工程建设后蒙江河1+500~0+000断面、4+815~0+000断面的5年一遇洪水位分别为75.0m~75.6m、51.6m~53.9m。

(四)同意工程规模为:治理河道长度为6.315km,新建护岸总长3.811km,设置排水涵、下河步级等附属建筑物。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核定工程护岸级别5级,穿护岸建筑物级别与所在护岸级别相同;同意护岸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设计,排涝涵管按5年一遇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

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同意本工程各建筑物不进行抗震设计,但应采取抗震措施。

同意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环境类别为三类,相应建筑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要求。

(二)工程总体布置

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工程治理河段总长6315m,新建护岸总长3811.11m。其中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治理河段长1500m,起点为罗塘村桥下游15m处,终点为旺塘村南侧400m的河道处,新建护岸工程长度709.17m(其中左岸157.81m、右岸551.36m);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河段长4815m,起点为勒芬村桥头下游110m处,终点为江头村桥上游处,新建护岸工程长度3101.94m(其中左岸1917.99m、右岸1183.95m)。

新建下河步级23座(其中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4座,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19座)、新建排水涵管9处(其中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5处,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4处)、拆除废旧桥墩4座(桩号B0+540处)。

(三)护岸工程设计

同意设计推荐的护岸结构设计方案。

工程护岸分别采用墙式护岸(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重力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土墙)和坡式护岸(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生态格网绿宾垫护坡、格宾网笼挡墙+草皮护坡)。墙式护岸挡墙顶平岸顶;坡式护岸护脚挡墙顶高程按高出常水位0.3~0.5米控制。

1.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

(1)左岸桩号AZ0+000.0~AZ0+110.51,右岸桩号AY0+000.00~AY0+109.96采用格宾网笼挡墙+草皮护坡,格宾网笼挡墙高3m,内侧直立并设土工布,墙后回填开挖料,墙外坡呈台阶式,共三层,第一、第二、第三层高1.0m,宽2m、1.5m和1.0m。挡墙墙脚临河侧采用抛石回填,护脚挡墙墙顶以上设草皮护坡与现状岸顶相连接。

(2)左岸桩号AZ1+248.20~AZ1+295.5,右岸桩号AY0+150.0~AY0+449.9采用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护岸。挡墙顶宽0.7m,外侧坡比1:1.0,内侧坡比1:0.75,下墙面坡比为1:0.5,墙底反坡比为1:10。基础落座在强风化泥质砂岩或圆砾上。

(3)右岸桩号AY1+050.57~AY1+193.00采用重力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护岸。墙顶宽度0.6m,背水面坡比为1:0.4,迎水面铅直,设计墙高3.5m~4m,临河侧采用抛石回填。

2.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

(1)左岸桩号BZ0+274.03~BZ0+331.19、BZ0+515.68~BZ0+582.44、BZ0+618.49~BZ0+678.50、BZ1+034.97~BZ1+106.72、BZ2+979.67~BZ3+079.58、BZ3+146.41~BZ3+178.80、BZ3+178.80~BZ3+344.55、BZ3+713.23~BZ4+043.54、BZ4+043.54~BZ4+174.05、BZ4+417.33~BZ4+593.89,右岸桩号BY0+141.01~BY0+300.77、BY1+464.69~BY1+498.88、BY1+626.44~BY1+699.85、BY4+079.26~BY4+206.34、BY4+500.02~BY4+693.98采用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护岸。挡墙顶宽0.7m,外侧坡比1:1.0,内侧坡比1:0.75,下墙面坡比为1:0.5,墙底反坡比为1:10。基础落座在粉质黏土、圆砾或灰岩上。

(2)左岸桩号BZ0+331.19~BZ0+398.41、BZ0+582.44~BZ0+618.49、BZ0+678.50~BZ0+707.37、BZ1+228.81~BZ1+333.70、BZ1+697.61~BZ1+900.61、BZ2+609.65~BZ2+829.67,右岸桩号BY0+124.71~BY0+141.01、BY0+300.77~BY0+325.60、BY1+397.71~BY1+464.69、BY1+498.88~BY1+626.44、BY2+333.55~BY2+693.43、采用坡式护岸即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生态格网绿宾垫护坡。仰斜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墙顶宽0.7m,外侧坡比1:1.0,内侧坡比1:0.75,下墙面坡比为1:0.5,墙底反坡比为1:10。挡墙顶衔接生态格网绿宾垫护坡,网垫由护脚顶布置至岸顶,坡比为1:1.5或1:2.0,网垫厚0.3m,背水面侧铺设防渗土工布,规格为300g/m2,岸顶网垫末端设C20砼齿墙。

(3)左岸桩号BZ3+079.58~BZ3+146.41采用重力式C20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护岸。墙顶宽度0.6m,背水面坡比为1:0.4,迎水面铅直,临河侧采用抛石回填。

3.护岸挡墙墙背回填料及其填筑标准应满足《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要求。

下阶段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优化护岸结构设计。

(四)排水工程

同意新建排水涵管9处(其中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5处,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4处)。

工程排水涵采用C30钢筋预制砼管,内径1.0~1.8米,在排水涵进口处采用砖砌集水井集水,涵管出水口接入埋石砼挡墙预留孔口;排水涵出口管底根据实际情况高出河床0.2m~0.6m,砼管水平坡度2%。

(五)附属建筑物

1. 同意沿岸布置23座下河步级(其中镇海村至旺塘村河段4座,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19座),步级宽3m,为C20混凝土结构。

2. 拆除河道中废旧桥墩4座。

(六)工程安全监测

同意工程安全监测设计方案。

六、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总工期为11个月。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一)同意工程用地范围及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本工程永久征收土地15.36亩(主要为林地、园地和草地),临时征用土地33.0亩,不涉及基本农田。

(二)同意工程征地所采用的补偿依据和补偿标准。

八、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

同意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九、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同意对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主要危害分析;提出的主要防范措施基本可行。

十、节能设计

同意设计提出的节能原则和主要节能降耗措施。

十一、工程管理设计

同意工程管理设计方案。

十二、设计概算

(一)同意设计概算所采用的编制依据、原则及计算方法。

(二)同意设计概算采用2023年第7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水平编制,经审核,工程总投资为1472.63万元。

附表:广 (略) 蒙江河镇海村至旺塘村、勒芬村至江头村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略) 财政局审定后)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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