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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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安吉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安吉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及面积:

本规划对全县竹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布局,规划面积为350.78公顷(合5261.7亩)。范围为安吉县行政辖区范围,县域面积1886平方公里,下辖8镇3乡4街道, 其中“8镇”分别为:梅溪、天子湖、鄣吴、杭垓、孝丰、报福、章村、天荒坪;“3乡”分别为溪龙、上墅、山川;“4街道”分别为递铺、昌硕、灵峰、孝源。国家级竹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所在区域为孝丰镇,主要小微产业园建设所在区域为鄣吴、杭垓、孝丰、报福、天荒坪,竹材分解点将在全县各乡镇一般管控单元内选择。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5 年。

(4)产业定位

安吉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定位为:构建“1+5+100+X”产业体系。以竹林碳汇改革为契机,建立“1+5+100+X”产业体系,即1个国家竹产业园区主平台,5个共富产业园(重点竹小微园)、100个共富小微产业园(竹材分解点)、X个重点竹产业项目,构建竹产业循环经济复合产业链,打造全竹利用体系。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初步规划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其中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现状进行回顾性评价,识别制约安吉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主要因素。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识别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影响途径和敏感性,选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与其他规划、相关政策和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分析。

(3)对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包括对水生和*生生态、地表水和地表下水、声环境、环境空气、环境风险以及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价等,分析规划实施对重要敏感区的影响。

(4)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和规划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从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的建议和环保对策措施。

(5)提出对下一步规划和规划所包含的建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6)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进行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7)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规划选址是否合理的意见

②目前本规划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④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安吉县林业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工 0572-* 唐主任0572-*

联系地址: (略) 安吉县齐云路与安吉大道交汇处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14~16楼;

(略) 安吉县齐云路8号东南方向180米。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丹丹 *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递铺街道云鸿大厦1707室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文末附件。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对该规划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安吉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公众意见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安吉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安吉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及面积:

本规划对全县竹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布局,规划面积为350.78公顷(合5261.7亩)。范围为安吉县行政辖区范围,县域面积1886平方公里,下辖8镇3乡4街道, 其中“8镇”分别为:梅溪、天子湖、鄣吴、杭垓、孝丰、报福、章村、天荒坪;“3乡”分别为溪龙、上墅、山川;“4街道”分别为递铺、昌硕、灵峰、孝源。国家级竹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所在区域为孝丰镇,主要小微产业园建设所在区域为鄣吴、杭垓、孝丰、报福、天荒坪,竹材分解点将在全县各乡镇一般管控单元内选择。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5 年。

(4)产业定位

安吉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定位为:构建“1+5+100+X”产业体系。以竹林碳汇改革为契机,建立“1+5+100+X”产业体系,即1个国家竹产业园区主平台,5个共富产业园(重点竹小微园)、100个共富小微产业园(竹材分解点)、X个重点竹产业项目,构建竹产业循环经济复合产业链,打造全竹利用体系。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初步规划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其中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规划范围内的环境问题现状进行回顾性评价,识别制约安吉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主要因素。根据规划方案和规划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识别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影响途径和敏感性,选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2)与其他规划、相关政策和功能区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分析。

(3)对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包括对水生和*生生态、地表水和地表下水、声环境、环境空气、环境风险以及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价等,分析规划实施对重要敏感区的影响。

(4)根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和规划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空间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和合理性,从资源支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方面分析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规划的建议和环保对策措施。

(5)提出对下一步规划和规划所包含的建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6)开展一定范围的专家咨询,进行公众问卷调查,了解和分析公众对规划的态度和意见。

(7)制定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规划选址是否合理的意见

②目前本规划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④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安吉县林业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工 0572-* 唐主任0572-*

联系地址: (略) 安吉县齐云路与安吉大道交汇处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14~16楼;

(略) 安吉县齐云路8号东南方向180米。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丹丹 *

电子邮件:*@*q.com

联系地址: (略) 递铺街道云鸿大厦1707室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文末附件。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对该规划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安吉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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